作者:
L134 (黃金斑馬)
2015-06-11 21:11:09養一個警消一年花地方政府200萬左右,
錢不夠要挪去能見度高的社福單位,
就拗警消,超時工作,人員故意不補滿,
每個縣市都一樣慘,一年光警察因公因病就死100多個,
徐先生帶頭爭權益。
跟首長立場有違,消防人事不像警察中央管的,係地方政府的權限,而且通常局長跟義消
關係要夠好,義消大都是椿腳。
這是首長開殺戒或消防內部長官揣摩上意,不得而知,只是花媽如果夠義氣,應該安插這
個沒工作的消防員工作。
為大局,我不能不殺你,但我還是會讓你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