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堅稱龍腦 都更釘子戶硬是不拆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5-06-13 04:23:17
※ 引述《sexonly (QQQ)》之銘言:
: → lobaka: 憲法不是有保障人民居住的自由,還是我哪裡搞錯(抓頭 06/12 11:22
: → lobaka: 其他79戶受到保護沒錯阿,那你要看層級跟先後順序阿。 06/12 11:26
: → lobaka: 所以現在憲法很廢就對了,我爽都更賺錢,憲法擺一邊。 06/12 11:27
: 推 lobaka: 白不白癡,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要走法律強拆,就會碰到違 06/12 11:32
: → lobaka: 憲。 06/12 11:32
: 憲法
: 第 15 條
: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 第 23 條
: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79戶同意
: 1戶不同意
: 應該符合增進公共利益吧
: 怎麼一堆人在講違憲
問題是"公共"利益是怎麼定義"公共"的吧
今天如果像南鐵徵地一樣 不是一小群人的利益
而是全台南市甚至全國或外國人都可以有好處的 那叫公共利益沒什麼疑慮
那的案子過了 是那七十九戶得利 其他人好像也沒甚麼好處
這樣算是公共利益嗎?
如果這個案子過得了 而南鐵反而過不了的話
那我看憲法也廢了好了
作者: Hamachan (鏡花水月)   2015-06-13 06:38:00
推觀點 之前真的沒想過
作者: qwertt94208 (三號電池)   2015-06-13 06:56:00
有道理
作者: starcloud (傷心嗎?)   2015-06-13 07:11:00
所以 都市景觀 建築安全 都不是了,公益本來就沒有標準,更沒有所謂的絕對正確。還有為了社會利益就可以犧牲個人產權也是沒有標準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13 07:30:00
還在跳針都市景觀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13 07:37:00
南鐵不是沒有其他方案要找影響最小的都更也是
作者: starcloud (傷心嗎?)   2015-06-13 07:39:00
影響最小的話 拆一棟藥局 房子 影響最小了。怎樣是小 怎樣又算公共利益 標準是什麼?
作者: warlordean (紫鬼)   2015-06-13 08:33:00
歐美有些市鎮小到只有幾十戶,為市的利益犧牲一戶,算不算公益?為79戶犧牲一戶,不算公益,那犧牲30戶為一千人?為十萬人?為一千萬人?那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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