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某早餐店用完餐,臨走前想說上個洗手間,於是拿了貴重物品,整理完桌面,剩下
一杯飲料帶進廁所好像也怪怪的,所以就留在原本的位置。為了避免飲料被當垃圾丟掉我
還留下新買的小白板與折傘,放在同一個位置。
上完廁所,發現自己佔的位置空無一物,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顧客。詢問後發現我的東西
通通被“那個顧客”丟了……(是顧客不是店員)因為傘是一種無論如何都不會被當成垃
圾的東西所以倖存……
所以單身臭了嗎?一個人吃飯臭了嗎?所以單身就該帶著大包小包去洗手間嗎?
還是現在流行不分青紅皂白就把人家的東西拿去丟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