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夜店殺警被告馬寅紘 打殘國中生罪加一等

作者: int1000 (小p)   2015-06-16 19:00:26
所以之前台灣在吵什麼廢死
把一個14歲的劉姓國中生打成終生殘廢
然後賠50萬判二年
這種判決已經不能用不公不義來形容
有可能整個社會或家屬要養這個被害少年一輩子
怎麼是賠50萬判二年就能解決
幸好警察被殺 不然搞不好連牢都不用作
所以死刑是假議題
台灣暴力犯罪 刑責太輕才是嚴重問題
這不解決恐怕台灣法官更招人民怨恨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5-06-16 19:02:00
噓爆你
作者: yabia1357 (*~尋找對的人~*)   2015-06-16 19:03:00
樓上不知在悲憤啥...?? (@_@)
作者: sy031653 (最愛棒球)   2015-06-16 19:04:00
如果是把法官打成這樣,我看要判20年賠5000萬?
作者: sca133   2015-06-16 19:06:00
42689.2表示有黨證嗎? 沒有就該死 那是立委的小弟捏
作者: andy8292 (LiBaSoHigh)   2015-06-16 19:06:00
法官沒汰選制度,鬼島只會一直這麼糟
作者: smallplug (廢到笑)   2015-06-16 19:12:00
告醫生至少就500萬啦
作者: graysea (谷瑞汐)   2015-06-16 19:12:00
警察被打死的後續是什麼?打死人的都沒事?
作者: doraemon0704 (小孩)   2015-06-16 19:13:00
有時候法官比犯人更加可惡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5-06-16 19:13:00
難怪這些人只敢打弱勢 ~ 因為打到法官 可能要五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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