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擁有智財權 遠雄:大巨蛋接管需我們同意

作者: tedpc (cpdet)   2015-06-16 23:59:38
智慧財是吧
遠雄曾簽署一份就是關於智慧財產權的切結
在該份切結書中第三點,
具切結人所提送之投資計劃書各項內容及構想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機關,主辦
機關有權因本計劃業務需要使用或轉授權他人使用該等資料內容及構想之權利
http://goo.gl/EDOXJ7
所以遠雄簽過這份切結也忘了吧
還是又要說是誤植
※ 引述《fuxkyou (賄選王ㄈ仔)》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完整新聞標題:
: 擁有智財權 遠雄:大巨蛋接管需我們同意
: 3.完整新聞內文: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建議銀行團接管大巨蛋,對此遠雄副總經理蔡宗易稍
: 早表示,大巨蛋從設計到規劃,遠雄都擁有智慧財產權,市府若要談接管,就要先跟遠雄
: 談。
: 蔡宗易表示,大巨蛋從設計到規劃都是遠雄的,因此智慧財產權當然是由遠雄擁有,因此
: 市府若要談接管,必須先跟遠雄談;銀行團要接管也需遠雄同意。也強調,遠雄在大巨蛋
: 出資102億,相信銀行團應該很明智、很明理。
: 遠雄副總蔡宗易也質疑,台北市政府出爾反爾,是遠雄堅持沒有違約的原因,但仍會尊重
: 仲裁委員的決定[D。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350247
: 5.備註:
: 賄賂喬事情,然後跟人家說智慧財產權?呵呵
: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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