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之銘言:
: 柯P哪有被打臉? 褲子漂走的先去撿褲子先,好嗎?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3DCP7GsM1A#t=1h29m39s
: 先補上BOT契約,剩下只剩三條路可以走
: 屆時未完成改善之處理;
: 1.將視具體情形繼續罰款並要求貴公司限期改善 (被馬政府閹割,上限只能罰到300萬)
: 2.通知融資機構接管
: 3.中止興建營運或終止契約
只有一..
我解釋給各位聽,合約解除有兩種,一種叫做終止合約,一種叫解除合約
解除合約的意思就是你採購的對象服務 無法達到你的議訂要求
比如你去叫炒麵,老闆說說不好意思 麵沒有了。
所以訂單取消
一種叫終止合約
利如你叫了一桌菜,送了三道之後你說不好吃,後面的不出了
但你吃的三道菜還是要給錢。
這種叫終止合約,北市府要終止合約就是估價買回
目前市府也的確估值大約巨蛋估值165億( 蓋了一半)。
但如果市府終止合約,就必須付給遠雄相應金額,然後得到一顆蓋了一半的蛋
然後在進行發包把他蓋完
我知道北市府有這樣考慮
但市府是否有能力自己蓋完 ? ( 有沒有三百億 資金)
另外市府接手對於設計變更要如何處理 ? 怎模想都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