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ilcherry (邪離子)》之銘言:
: 說法是這樣的。
我不知道這個說法從何而來,不過這大概并不要緊
: 故此以民建聯為首的建制派,臨時開會決定,將會在表決時集體離場,
: 令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流會,好待皇叔龍體調和後,明日再行表決。
根據香港立法會的議事規則,B部17條(5)
如果會議由于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不會按照原定安排在明日恢復
而是要等到下個星期三,下一次會議的時候,再繼續今天未完成的議程
17. 會議法定人數
(1) 立法會及全體委員會的會議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包括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在內。
(2) 如出席會議的議員不足法定人數,而有人向立法會主席提出此事,立法會主席即須指示傳召議員到場。15分鐘後,如仍不足法定人數,立法會主席即無須付諸表決而宣布休會待續。
(3) 如未有足夠法定人數出席會議,而有人向全體委員會主席提出此事,全體委員會主席即須指示傳召議員到場。15分鐘後,如仍不足法定人數,委員會即須回復為立法會,立法會主席即無須付諸表決而宣布休會待續。 (2014年第136號法律公告)
(4) 在點名表決時,如在席的議員人數(包括放棄表決者在內)顯示出席會議的人數不足法定人數,點名表決即告無效,而會議須依照第(2)或(3)款規定的程序進行。
(5) 立法會在根據第(2)、(3)及(4)款休會待續時正在討論的議題,須延擱至下次會議再行處理。
http://www.legco.gov.hk/general/chinese/procedur/content/partb.htm#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