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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退休軍公教再任教職 年資設限違憲
3.完整新聞內文:
【綜合報導】
退休軍公教人員二度就業,任職公立學校教職員並再度退休,依《學校教職員退休
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第二項,可合併計算年資最高只能算三十五年,但大法官
會議指該條文僅有法規命令位階,無法律明確授權,不得侵害人民財產權,昨作出
第七三○號解釋宣告該條文違憲,最遲一年後失效,相關機關應盡速檢討修法。
2人聲請釋憲
解釋理由中,未提及這類合併計算年資應鬆綁或更嚴格,但要求相關機關應衡量國
家財政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權益。此外,兩位聲請釋憲人可聲請再審,但行政法
院須等新法修訂後才能審理。
本案是因林姓婦人與呂姓男子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前,分別在公家機關累積服務年
資二十七年多,六年前兩人退休時,又分別累積二十四年與十五年七個月年資,重
新結算退休金時,扣除已領的退休金,本可多一筆退休收入,豈料依《學校教職員
退休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服務年資合併計算最高僅三十五年,超出的年資等於奉
送國家。
教部研議處理
兩人不滿半生服務公職,退休權益卻遭不當限制,打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聲請釋憲
。大法官會議認為該條文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也侵害人民的財產權,昨宣
告該條文違憲。
教育部指出,訂退休年資上限,是為避免退休金無限增加,造成退休人員所得超過
現職人員;針對大法官解釋會在期限內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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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19/36617999/
5.備註:
抓緊囉,退休金是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剝奪退休金就是剝奪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