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周邊的中美日韓東海情勢、中美菲越南海情勢日趨升溫,
台灣的地理位置剛好就是這兩個問題的槓桿;
在此同時由於台灣年輕人獲得2014年三月學運和十一月九合一選舉的鼓舞,
希望能藉由積沙成塔的力量,爭取台灣更廣闊國際空間、更堅定的國際定位。
但大家或許忘了,中國當局於2005年訂定了形同對台宣戰布告的《反分裂國家法》,
當時台灣舉國譁然、群情激憤,因為《反分裂法》內容規定任何具體或變相的台獨行動,
中國有權「非和平手段」解決;當時美國第一時間就拒絕承認《反分裂法》的效力,
並依《台灣關係法》一度強化在台灣周邊的對中軍事部署。
《臺灣關係法》的法源依據除了來自美國國會授權外,
還有《舊金山和約》中日本無條件永久放棄台灣主權後的對台處置措施;
而中國打從一開始就不承認《舊金山和約》,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誑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因此訂定《反分裂法》。
中國此舉就已經構成對台灣的公然宣戰,明目張膽採到美國紅線,
但因為環環相扣的國際情勢因素,目前仍保持中國對台「宣而不戰」的狀態。
因為台灣人民對外爭主權、內除國賊的呼聲日漸高漲,
總有一天會引起中國動輒《反分裂法》訴諸武力犯台,
加上美國為了避免全面性世界大戰而對台灣局勢投鼠忌器,
台灣人目前還要擔心《反分裂法》的武力犯台灣威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