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rco (史馬可)》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新北市一名林姓少婦和丈夫吵架後暫時分居,搬離住家的林夫卻發現一名李姓男子半夜到
: 他家,為林女「送宵夜」,林夫憤而找岳母陪同捉姦,只見李男僅穿內褲、妻子只穿睡衣
: 坐在同一張床上,李男還辯稱:「開暖氣太熱了才脫褲子」。林夫怒告通姦,但新北地檢
: 署認為現場沒有扣到2人發生性關係的直接證據,今將全案不起訴。
: 處分指出,林姓少婦(30多歲)日前修理手機時,結識通訊行店員李姓男子(34歲),今
: 年1月間,林姓少婦和丈夫大吵一架,丈夫憤而搬離住處,2人暫時分居。不料1月底林夫
: 凌晨4點多返回住處,發現有陌生男人進屋,懷疑是妻子的小王,便找岳母一同回住處「
: 捉猴」。
: 林夫和岳母進屋後,發現主臥室上鎖,拿鑰匙開門入內後,發現李男下半身卻只穿一條內
: 褲,而妻子只穿睡衣,2人一起坐在床上。林夫質問2人,但2人都否認發生性關係,林夫
: 仍怒告2人通姦。
: 李男堅決否認有和林姓少婦嘿咻,辯稱當晚是林姓少婦託他買宵夜,2人吃完宵夜後,他
: 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和少婦一起坐在床上玩手機遊戲,後來因為房內開暖氣,他覺得太熱
: 了才脫掉褲子。
: 檢方認為,林夫岳母當時在房外並沒聽見有嘿咻的聲音,現場也沒扣到使用過的保險套、
: 衛生紙等證物,無法證明2人嘿咻,今將全案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 http://goo.gl/ePwZfp
: 備註:開完暖氣又說太熱脫褲子 神邏輯
其實根據我之前講的,這個大家就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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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例(2)
(2) 情婦家只穿內褲 警員通姦不起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店警分局已婚王姓警員,與離婚陳姓女子共處一室,陳女前
夫向分局督察室長官檢舉王員「行為不檢」,警方前往了解,王員開門時僅著內褲,王妻
氣得提告控通姦,王員解釋:「她睡臥室,我睡客廳,我睡覺習慣只穿內褲。」台北地檢
署認為通姦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時,王員供稱,他去和陳女吃早餐、聊天,陳女大夜班剛下班,很累就先去臥室
睡覺,他邊看電視也覺得睏,後來脫掉外褲睡在客廳。
陳女也說,她被敲門聲吵醒,到客廳才知道王員只穿內褲,「我也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脫褲
子」,堅稱兩人是清白的。
這個又連起訴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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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你在人妻床上,門外又急處的敲門聲
SOP應該是
1.拔出老衲的XX
2.穿上內褲即可
3.趕快把洨處理掉...如果=已經射在裡面就吸出來,
4.如果是在衛生紙上,就趕快沖馬桶
不要再把時間花在找衣服跟長褲上面了
有內褲沒有洨~~這個其實是都不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