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養豬20多年惡臭難聞 鄰居忍無可忍
〔記者廖雪茹/新埔報導〕「為什麼人口稠密的地方可以養豬?」新竹縣新埔鎮成功街居
民爆料,當地一家2、30年的豬舍,現飼養30幾頭豬,排泄物皆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水溝,
惡臭難聞令人嘔吐,附近住戶已忍無可忍;縣政府表示,竹縣尚無住宅範圍畜牧的限制,
農業處將輔導飼主合法化,環保局則強調即日起將主動稽查。
對於民怨,林姓飼主曾多次向鄰居和稽查人員回應,已「考慮不養了」,但迄今仍在畜養
。
這家被投訴的豬舍,就位在新埔里成功街林家祠後方緩坡上。住戶們抱怨,飼主原本只養
10來頭豬隻,餵食廚餘,排泄物都未經處理直接放流水溝,或是撒在菜園曝曬,臭味往下
飄散到成功街、民生街和中正路,下大雨時水溝糞水溢出更是噁心,但左鄰右舍不願撕破
臉,只得長年忍受。
住戶們表示,近年來豬舍改由兒子接手,規模倍增到30幾頭,夏季高溫悶熱,空氣中經常
瀰漫一股惡臭,大家都吃不下飯,甚至有人覺得不舒服想吐,居民實在受不了了,去年起
向縣府環保局檢舉,但稽查人員到場時味道已淡去,穢物也已沖往下游。
里鄰長出面苦口婆心規勸,請飼主在工作閒暇之餘清掃豬舍環境,但迄今仍未見改善,至
端午節前一夜,仍可聞到豬糞惡臭撲鼻,住戶們質疑人口稠密的市區為什麼可以養豬?
環保局表示,「水污染防治法」僅規定家禽飼養200頭以上,須設污水處理設施;不過即
日起,該局將不定期主動稽查,採取官能檢測採樣,或是依「廢棄物清理法」有礙附近環
境衛生取締。
農業處表示,此案位在都市農業區,因畜禽20頭以上,須先取得農畜設施許可,再依「畜
牧法」申請畜牧場登記證,否則可依法告發3萬元到15萬元罰鍰;此案已函請新埔鎮公所
輔導飼主合法化。
針對住戶質疑,漁牧科指出,包括台東縣政府等有訂定自治條例,針對人口稠密的住宅區
,限制1000公尺以內禁止畜禽飼養,但竹縣並無相關規定。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5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