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記載「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北市同性婚註記玩半套
林瑋豐 2015年06月23日 17:24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呂欣潔23日與伴侶到台北市戶政事務所註記,成為首對同志伴侶關係註
記人。不過她們卻發現,實際註記為伴侶後,雖在北市的戶政系統裡可以查到她們的伴侶
關係,但卻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高雄市政府率先在5月20日開放,讓同性伴侶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在戶政資訊系統加註
「同性伴侶」,但由於《民法親屬編》尚未修正,有關遺產繼承、醫療同意、報稅等權益
,都無法比照異性戀婚姻一樣享有權利。
台北市政府隨後跟進,各區的戶政市務所也自今年6月17日起,開始受理同性伴侶在戶政
資訊系統中註記,不同之處在於,北市府能夠發給註記者一紙「公文」,證明兩人真的具
有同性伴侶註記關係。
社民黨信義、南松山選區的立委參選人呂欣潔,和她的伴侶陳凌,去年曾向戶政事務所登
記婚姻遭拒,目前法律程序正在進行行政訴訟,承審法官也支持釋憲主張。
今天兩人帶著身分證再次前往戶政事務所註記,成為北市第一對註記的伴侶,而且馬上申
請公文證明兩人的伴侶關係,戶政人員也非常有效率,不到半小時就發給她們公文。
不過戶政人員現場也表示,註記的身分並不會顯示於戶口名簿及身分證上,也因為是台北
市府的戶政系統特殊註記,不會與其他縣市或中央機關的戶政資訊連線。若緊急醫療事故
發生時,需要證明兩人的伴侶關係,北市戶政機關能以公文回覆醫療院所,提供證明。
呂欣潔及陳凌今天所拿到的公文,只能證明兩人真有在戶政資訊系統註記,上頭清楚寫明
「註記內容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包含財產或保險繼承、領養、繳稅等各種異
性戀婚姻能享有的權益,北高市府的註記及公文也都無法讓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妻實質平等
。
呂欣潔也表示,這樣的註記只能代表台北市「看見了」同志伴侶,但並不能解決大多數同
志伴侶的權益損失,她呼籲,市府除了應該加強註記的實際效用以外,也可以實質照顧市
府同志員工,例如婚假、育嬰假、以伴侶身份參加員工旅遊等。更重要的是,她也呼籲市
民將反對婚姻平權、違背民意、與「護家盟」站在一起的立委費鴻泰,確實下架。
http://www.storm.mg/article/5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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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醫療事故,還要等戶政機關回文給醫療院所........
柯文哲踹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