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這件事並不是想自己出風頭,是想讓大家注意到這件事,
可以減少受害人以及社會資源,畢竟大家想,
警方要處理一萬個這類事件的報案,
就少了多少人力和時間去維護治安和做其它更重要打擊犯罪的事?
這樣受害的是全體民眾,即便是從來沒有用過網路或拍賣的人。
所以越多受害人出面講述自己遭遇,越有畫面和現實感,
有受害更嚴重,比方說被歹徒告了或是怎樣的,請私信給我,
對記者來說,你們的證言比我的更加有說服力。
我只能說,我已經做到一個一般平常人能做的可能最佳狀況,
如果之後還是沒能有什麼具體結果,對我個人來說沒什麼影響,
因為本來就沒有具體損失,而且我已經報案保護自己。
但我們可以想像其它更嚴重事件的受害人,
在碰到整個環境、企業和不週的法律等等不公義的事時,
有多麼無力跟無助。所以如果能夠多伸一隻手,
多開一張口,都請大家不要吝惜,
湖面如鏡,丟一顆小石子也能泛起漣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