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跟學校辦理校外實習的流程有關,因為大部分廠商是學校找的, 所以合約給學生簽
的時候,薪資欄是空白的, 必須拿給廠商簽完才知道, 然後才會回到學校給校長簽, 最後
回到學校實習就業組保管, 學生可能會或不會看到薪資欄是多少錢?
另外,目前教育部強推技職生校外實習方案為必修, 期間至少半年到一年,
試想, 4年課程只學3年到3年半, 重要專業課程少學達12門以上, 卻必須做半年到一年
的廉價勞工, 對畢業後就業會有幫助嗎? 廠商會留你繼續就業嗎? 還是等下一屆鮮肝?
這政策導致往後畢業學生的專業性不足, 然後無助就業率的提升?
※ 引述《blaz (開花爺爺)》之銘言:
: ※ 引述《greg9426 (小剛)》之銘言:
: : 南投某被水淹科大,當初實習的時候,跟老師洽談,他一直說教育部不提供薪水,問老師
: : 詳細的工作內容與待遇都講不清楚,簽約之後,我們問公司,公司才說沒有提供薪資,而
: : 且還要做兩個月的白工,我們決定放棄,卻被老師惡言相殘。
: : http://i.imgur.com/zyzSZRj.jpg
: : http://i.imgur.com/uN8w6cD.jpg
: : http://i.imgur.com/oqSMT91.jpg
: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 跟你說啦
: 根本不怕
: 把你當初簽的契約拿出來
: 去告他們就好了
: 如果契約沒一份給你
: 那根本不算成立
: 學術交流合作契約規定至少要一式兩份
: 如果是老師扣著沒給你們看過
: 你可以直接告他締約詐欺都不成問題
: 底下一堆說簽了約就要履行的
: 大概受到支付命令就會掏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