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沒那麼嚴重
太陽花時
有個教授在路邊抽菸 直接把菸蒂丟在馬路上
那個時候鄉民還說 亂丟菸蒂根本不是甚麼重罪
大家都力挺那個教授
我是不知道在捷運上吃口香糖跟亂丟菸蒂哪個比較嚴重啦
不過我覺得標準要一致啦
哪有吃個口香糖就強押人
你在路上看到攤販佔馬路 你會去踹她的攤位嘛
這個男的就太誇張了 吃飽沒事幹
※ 引述《umi74 (ghostisland)》之銘言:
: 太恐怖了
: 蠢吱不是最愛講法治 人權
: 這種事不是只能拍照舉發喔
: 有人在捷運吃東西就能把人強行拉走?
: 今天蠢吱能違反人身自由強行拉人還理直氣壯
: 改天闖紅燈被正義哥拉到警察局我也不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