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查18歲應召女稱車伕老公
http://udn.com/news/story/2/1017543
2015-06-26 14:41:11 聯合報 記者張弘昌╱即時報導
台中市警方在汽車旅館查獲,18歲身材高佻丁姓女子,用LINE與梁姓車伕聯繫,以1萬2千元
價格賣淫,LINE對話中還透露,她不但一天接客4到5次,還有嫖客見她年輕貌美,性交易索
價1萬2千元,皮包內還差了500元,為了順利與丁女完成性交易,還專程外出提領現金,再
回到旅館。
市警五分局行政組接獲線報指出,有妨害風化前科35歲梁姓男子,媒介載送女子到汽車旅館
進行性交易,展開監控今天凌晨在西屯區市政北七路某汽車旅館,查獲18歲丁女與男客,以
1萬2千元代價完成性交易。警方在附近茶藝館同步逮獲梁姓車伕,發現丁女在LINE通訊時,
以「老公」親暱的稱呼媒介色情交易的梁嫌。
梁嫌辯稱是幫人載丁女到附近訪友,否認媒介色情交易。丁女坦承與梁男在同一間應召站工
作,梁男又是她的司機,所以日子一久,進而成為男女朋友。
丁女坦承被警方查獲前,已由男友載她完成4次性交易,每次性交易自己實拿4200元,其餘
7800元則交給男友。警方也在丁女手機發現,她稱梁男「老公」報平安與交易情形對話,讓
涉案梁男想賴也賴不掉。全案偵詢後,依妨害風化罪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