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7
事業「廢棄物」當「商品」 賴神︰不可取
〔記者鄭旭凱、洪瑞琴/綜合報導〕台塑底灰堆置台南市被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開罰案,台
塑和台南市政府昨天火砲互射,台南市長賴清德指台塑將廢底灰當成「商品」,其實卻是
事業「廢棄物」,對環境影響很大,實在不可取;台塑石化協理吳清萍則抨擊賴清德是「
土霸王」,「作賊的」不抓,只會找「有錢的」下手。
台塑︰「作賊的」不抓 找「有錢的」下手
台塑石化二○一二年將副產底灰委外清運,部分堆置於台南市左鎮、麻豆的副產底灰遭檢
舉,隨後被台南市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一億三千餘萬元,台塑訴願成功後,台南市
環保局卻又加重裁罰到一億四千餘萬元,台塑不服,再提訴願,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天判
決台塑勝訴。
吳清萍表示,賴清德被封為「賴神」,行事卻完全不遵照法令,市府團隊也因「賴神」效
應,變得傲慢而不講理,台塑的副產底灰是經認定可充當工程級配的產品,台南市環保局
竟硬要以廢棄物向台塑開罰,簡直就是「土霸王」。而且,台南市環保局針對同一案件再
次開罰,還把金額提高,這種做法對企業而言,根本是無止盡的騷擾。
吳清萍表示,副產底灰pH值為十二.四,但既是「產品」,就沒有酸鹼值問題,否則水泥
pH值高達十三.四,難道也該列為有毒物質?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不處罰非法把廢棄物摻入
副產底灰的土資場業者,不去追查真正造成污染的廢棄物源頭,卻兩度懲處合法賣出產品
的台塑,相當不合理。
台塑︰應罰把廢棄物摻入底灰的業者
台南市政府表示,該案是由南市「環檢警打擊犯罪平台」所查獲,市府依法開罰,法院判
決已確定台塑所稱副產底灰不是「產品」而是「事業廢棄物」,台塑不應強辯,因為這個
違法事實不是任何情緒性發言所能轉移的。
台南市政府指出,台塑是台灣指標性公司之一,理應對這塊土地有更多的悲憫心,台塑今
天的情緒性發言,傷的不是任何個人,而是我們世世代代要住在這裡的環境、土地與人民
。
吳清萍表示,當初台塑取得雲林縣政府的許可,才把副產底灰委外清運回填,也依規定向
工程所在地的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報備,並通過現場會勘,南市環保局監督不周,卻硬把帳
賴在台塑身上,令人難以苟同。
南市環保局︰收到判決書後再另作處分
南市環保局重申,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重新計算不法利得,再對台塑另作適法處分,藉
重罰違規導正不法,直到改善為止,以遏止事業廢棄物棄置南市。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92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