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粉塵爆炸 工作人員會不會也有罪?

作者: ipod7788 (小小涼)   2015-06-28 03:53:38
看到今晚新聞 八仙租借場地也是要負責任
不知道前線工作人員 例如噴粉的工作人員 會不會也需要負擔責任
如果是的 總覺得蠻倒楣 畢竟大家都不希望發生事情
也不是自己想灑粉在人身上 只是工作內容就是這樣
活動也不是他們策畫的 搞不好只是當一天的臨時工作人員而已
不知道他們會不會也有法律責任?
作者: amokk76267 (三重麥克杜漢)   2015-06-28 03:54:00
業務過失 應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f544544f (夢*像毛毛雨,降雨量太ꐳ)   2015-06-28 03:54:00
業務過失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28 03:54:00
噴的人一定有事
作者: MrRedHair (紅毛)   2015-06-28 03:54:00
所以才叫你要好唸書啊
作者: suzhou (☂☁☁☁☂)   2015-06-28 03:54:00
會 業務過失
作者: NICEGOGO (平凡平凡)   2015-06-28 03:54:00
會,不然過失致死系列法條怎麼來的?
作者: M1006 (M1006)   2015-06-28 03:55:00
是韓國人的話 可能會自殺負責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06-28 03:55:00
都有極大可能扛業務過失傷害
作者: NaoGaTsu (那歐卡茲)   2015-06-28 03:55:00
肯定有事…
作者: POCARI5566 (水德)   2015-06-28 03:55:00
打工第一天也蠻衰的
作者: LaodaIsHere (馬個b☆煞氣a小窄宅★)   2015-06-28 03:55:00
好可憐 還不如去麥當勞打工
作者: Ruffy5566 (魯夫5566)   2015-06-28 03:55:00
當初韓國看臺摔死17人那個就跳樓了
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15-06-28 03:55:00
車禍也都不是每個開車的人故意要撞人的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6-28 03:55:00
一定會背上一條業務過失啊 只是看到時法庭上怎麼判
作者: shaiker (薰槿)   2015-06-28 03:55:00
搞不好最後工作人員的罪還比負責人高哩
作者: ericinttu   2015-06-28 03:56:00
搞不好最後工作人員的罪還比負責人高哩+1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6-28 03:56:00
沒監督只能說台灣人不意外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8 03:56:00
噴火的應該會比負責人高吧= =" 直接傷害者
作者: FrankerZ (目標在遠方)   2015-06-28 03:56:00
脫產 卸責 抓底層人員背鍋[操作失當] 三部曲都寫好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28 03:56:00
看檢察官要要怎麼起訴,會差很多
作者: erectus (直立人)   2015-06-28 03:57:00
Gogo無罪,其他人無期徒刑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6-28 03:57:00
借問:影片當中到底有沒有出現滅火器啊....
作者: vonannes   2015-06-28 03:57:00
那些靠倍甚麼自殺的是在講沙小啦
作者: l2l (快樂的潛水夫)   2015-06-28 03:57:00
噴粉工作人員如果按照安全規定作業 責任也不會全在他們頭上
作者: shaiker (薰槿)   2015-06-28 03:58:00
有無滅火器感覺不太重要 你有看影片就知道那個反應時間有滅火器也沒用 ~
作者: 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   2015-06-28 03:58:00
工作人員跟現場主管跟老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28 03:58:00
會這樣爆炸就一定沒有遵守規定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6-28 03:59:00
我只看到工作人員手足無措,感覺根本沒有準備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6-28 03:59:00
不過應該也沒這類的規定,所以...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5-06-28 03:59:00
有操作SOP就萬幸了 安全規定...沒出事前誰會去寫......
作者: sneakers (士力架)   2015-06-28 04:00:00
沒有員工訓練 老闆 代理商可能也出事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5-06-28 04:00:00
就跟大巨蛋一樣啊...沒有全區的審查標準啊~
作者: TheDark (哈比)   2015-06-28 04:00:00
會,業務過失。但是正常情況下不會要你賠償,除非律師爛
作者: meameayang (阿咩)   2015-06-28 04:01:00
噴的那個八成也被火給…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5-06-28 04:02:00
滅火器? 你懂塵爆嗎?一閃而過就躺下了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04:00
業務過失現在倒是其次,民事的部分比較麻煩,賠不完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5-06-28 04:04:00
應注意會爆,而沒注意會爆? 老闆說不會爆啊!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06-28 04:04:00
設計流程做決定的人要負責吧
作者: itsforte (失蹤)   2015-06-28 04:05:00
業主,承攬商與再承攬商 都有事...
作者: ter2788 (詹阿獺)   2015-06-28 04:05:00
這事情就是主辦公司倒閉 負責人判刑一兩年 其他幾個月就沒了 公司就給你倒閉 連拿錢都拿不到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07:00
比較怕是工作人員仍然有部分疏失,還是要承擔部分民事
作者: Kmmmmmmmmmmt (煙~)   2015-06-28 04:07:00
看有沒有工作手冊 內容又怎麼寫
作者: mxr   2015-06-28 04:08:00
想太多.李長榮化工不也還是活得好好的!!!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6-28 04:09:00
李長榮打花媽有功 這個發生在新北市應該兇多吉少
作者: mxr   2015-06-28 04:11:00
那你低估了地方勢力與民代的力量....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5-06-28 04:12:00
本件刑事還比較單純一點,麻煩的真的是民事賠償問題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8 04:12:00
阿就你被公司命令當司機 你撞死人是同一個道理 賠錢判刑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13:00
是阿,希望那些工作人員沒有什麼責任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5-06-28 04:14:00
只是主辦單位恐怕也賠不出什麼毛 工作人員這次很慘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17:00
這是當然了,不過論責任就是很難說清楚的一件事情就跟如果噴粉被說噴太多,未注意熱源等等,很多情況是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8 04:19:00
這也難判定 公司給了廚師刀 廚師不小心刺死人 何解?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19:00
工作人員得注意的,很怕被這樣凹,希望不會@@若不是工作人員抽煙等等造成的話,希望是完全無責任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20:00
畢竟這種道具安全性本來就不是員工注意的,而是策劃者
作者: pan0531 (= =")   2015-06-28 04:21:00
要看那個工作人員負責什麼事吧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21:00
my大說的比較篇向於個人行為造成的疏失,今天的事件偏
作者: astonish14 (無)   2015-06-28 04:21:00
推一樓,所以我看後續賠償咎責很難如人願...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8 04:23:00
如果是使用不當就真的是個人行為 道具本身問題可解朝道具安全性本身設計有問題來看好像蠻可行的
作者: mxr   2015-06-28 04:24:00
這時候還分個人疏失呀.明明就是"該集團"所為!.平常被奴慣了嗎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8 04:24:00
流程也可以說是道具設計的一部份
作者: mxr   2015-06-28 04:25:00
我來玩管他殺小誰疏失.請"該集團"負責 懂嗎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26:00
所以這種比較模糊的地帶很怕變成必須承擔部分責任再來也很怕受害者可能無法得到應有的賠償,這個主辦單位...希望能夠賠的了(保險應該是採用最低,鐵定不夠
作者: mxr   2015-06-28 04:28:00
好笑! 今天我被燒到但還要去了解那流程....智障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31:00
樓上,我是覺得『如果』權益受損時得自己爭取,當然別人一定也會爭取,也會有公正單位協助,但畢竟事發者如果是自己時,最該爭取的還是自己@@
作者: mxr   2015-06-28 04:33:00
你說的是本島可悲現象.我不否認
作者: shaiker (薰槿)   2015-06-28 04:34:00
下面的新聞提到兩工作人員已經被移送了...
作者: mxr   2015-06-28 04:36:00
爭取拍照通常是走國賠流程.但此事畫面人證俱在呀
作者: myth6818 (DDcoder)   2015-06-28 04:36:00
已移送 那起訴業務過失致死是免不了了 大概1-2年八
作者: nelson1992   2015-06-28 04:37:00
悲劇點在於今天造成的事大災難
作者: mxr   2015-06-28 04:40:00
其實沒啥好辯的.我只是認為事發"八仙".應對"八仙".別傻傻的還去討論八仙的外包.靠....甘我們屁是呀
作者: macefindu (飛什麼飛?)   2015-06-28 07:35:00
公司負責人 不應開公司而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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