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同婚團體崩潰 質問:父女相愛可結婚

作者: rubyen (廢文HR主任)   2015-06-28 11:11:12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以下例子只考慮普通家庭
: 失散多年等暫時不考慮
: ———分隔———
: 如同前面版友所說
: 同性婚姻與近親婚姻兩者之間有何不同
: 相比於兩個同性的陌生人
: 父子相戀一定還有其他較複雜的身份、感情關係
: 相如父親以消失來威脅
: 強迫兒子年滿18必須結婚
: 相較於同性戀情的失去愛人而已
: 此還失去了父親與父愛-另一身份的威脅
: 這就是關係的不對等
這同理可套用在任何關係 今天不管男男 男女 或 家人 當認識一段時間
就可以套用在這段 男A跟男B認識兩年 現在A要追B 說不跟我再一起我就自殺 不是一樣?
: 而兄弟之間
: 相較於兩個陌生人的同性戀
: 還有兄弟間的情誼
: 兩者間如何辨別
: 這就是較複雜的情感因素
: 如同師生戀
: 你可以說我們倆坦蕩蕩
: 但再打分數時難免還是有瓜田李下之嫌
: 所以風俗民情還是希望師生畢業後再行交往
: 相較於同性戀
: 近親戀間又有更複雜的關係
: 所以我認為兩者並不是完全一樣的
情感因素就是當事人的情感 跟外人沒有關係
道德面 我想同性婚姻目前還沒有普遍的全面接受
: 等等要出門但歡迎討論
: 不常發文若有錯誤請指正 謝謝
其實現在的爭論純粹是因為自私
智障護家盟說認同同性是不是也要認同近親
同盟應該要回答 是的 因為支持同盟的論點 全數可套用在近親,你們沒有權利剝奪
他人愛的權利 這才是標準的一致
我支持同婚 也支持近親 不管是兄妹 姊弟 父女 母子 父子 母女 兄弟 姊妹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5-06-28 11:12:00
甲甲不能結婚拉所有人下水 真噁心
作者: officina (officina)   2015-06-28 11:14:00
這不是甲甲扯的吧?但真的扯太遠了 甲姊妹也不磨鏡的= =不過如果肥宅要娶初音抱枕 甲應該會說隨便你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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