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lly1103 (華裔台灣人)》之銘言:
: 看到爆炸傷者好可憐阿
: 但這樣非因公受傷 長期不能勝任工作
: 老闆需要資遣嗎? 還是可以直接開除?
: 感覺鬼島老闆蠢蠢欲動惹.......
傻子
總機要不要人? 送文件要不要人? 總務部去狗幹那些個機掰外包商的要不要人?
把他們留著去面對這些人,萬年四萬元
不但已經直接有一個所謂的身心障礙名額,不用擔心政府硬要塞你一個
你還可以博得好老闆的稱號
平常買好老闆名聲搞東搞西,兩三百萬都去了
你把這個將他原來的薪資,用比新鮮人三年後稍高的薪資養長久不敢違逆你
你一個月也不過比22k多付個一萬左右
可以幫你打30年的好老闆活菩薩廣告.......
他媽的到學校找新人,學子還會不小心以為你真是好人,每批新人多給你榨半年,
一批不算多,算八個...每年八個扣克加班費、少調薪....
你多賺的,總該分他一點吧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