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mayta (foolman@birdnest)》之銘言:
: 我是醫師, 本科算是和這個有點關係的重症醫師.
: 經驗過無數的病人, 得出一條 Baux's 死亡率公式 (修正版):
: 死亡率 = 燒傷面積 + 年齡 + 17 x (是否有吸入性灼傷, 1: 有/0: 無)
我從美國的醫學報告 (http://www.ameriburn.org/2013NBRAnnualReport.pdf ) 查到這
張統計圖表,列出各個 Baux's score 區間的 mortality rate:
http://i.imgur.com/b8UJoyY.jpg
Baux's score 等於 100 時存活率為 50%(前篇似乎誤把 Baux's score 打成死亡率),
如果有吸入性灼傷的話,根據上圖顯示 Baux's score 在 120 以上的存活率不到 20%。
以平均年齡 25 歲去算,如果有吸入性灼傷的話,基本上燒傷面積達到 57% 以上,那存
活率都不到一半。
我看了幾個新聞,歸納出來大概每家醫院會有2-3名燒傷面積超過 80%,新北加台北大概
25 家醫院,也就是有至少 50 個人是超過 80% 的燒傷面積,就算這些人都沒有呼吸道
燒傷,存活率也都不到一半。
另外燒傷面積達 60-80% 的這區,Baux's score 大概是 85-117,存活率是 20-70%。這
部分具體有多少人我沒有概念。
其他的我不想算了,最後的死亡人數大家自己有個底就好..............
唉。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4-06-29 18:44:00不要在算了.....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29 18:45:00明天就是關鍵了...
作者: nepenthes7 2015-06-29 18:45:00
我只希望醫護不要因為這次被告光.... 快五百人...
作者:
sionxp ( )
2015-06-29 18:46:00KMT 不用負責嗎? 新北市不用負責嗎?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5-06-29 18:46:00跟喝巴拉刈一樣,事發的當下就已經決定結果了
作者:
cpc21478 (ã«ã‚ƒã‚“ã±ã™ãƒ¼)
2015-06-29 18:46:00重傷不是200人? 新聞報導的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6-29 18:47:00是否該去完成一些心願,而不是一味勸他們努力求生?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5-06-29 18:47:00我個人很奉勸醫療同業該縮手的時候就該縮手
作者:
EdmundLi (君宰寰宇造天機!)
2015-06-29 18:47:00沒辦法 重大燒燙傷的嚴重在預後不樂觀 一般人會以為當下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29 18:47:00那些父母...雖能理解他們的心情,但真的還是要有心裡準備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5-06-29 18:48:00尤其你不是燒燙傷專科的話,千萬不要被凹著吃下去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29 18:48:00命可以保下來的話當然值得高興~但後續的種種根本是地獄...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29 18:50:00不是吧~%那應該是全身被燒傷的面積,2-3度這個是醫生判斷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6-29 18:51:00其實很多人應該都曉得殘酷的事實遲早會到來,只是無法跟家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6-29 18:51:00防衛醫療! 沒同理心!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29 18:51:00基本上2-3度燒傷搭配60%以上的燒傷面積~幾乎都是重傷了
作者:
usebbs (ptt)
2015-06-29 18:52:00你跟家屬講明,家屬剛好拿你當出氣口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5-06-29 18:52:00很多人都知道存活率不高但沒人說出來
作者: allen60157 (卡希拉斯) 2015-06-29 18:52:00
骨科大回一篇吧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6-29 18:55:00對阿,就算有心理準備,一時間還是會無法接受親人離開
作者:
sambible (Sameal)
2015-06-29 18:56:00家屬起手式 延誤送醫走的冤枉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6-29 18:56:00執行業務當然會被告阿 而且還是刑法呢
作者:
Bcl2 (Marching On)
2015-06-29 18:59:00就算實施了 免責並不等於不必受審 因為那必須依法裁定而且也很難講會不會在家屬壓力下 走向不罰但定罪背前科
作者:
dumanis (mmmm)
2015-06-29 19:10:00阿 在研究看看
作者: pinkzera 2015-06-29 19:18:00
也要小心醫護人員累垮
作者: MacOSX10 2015-06-29 19:34:00
要超過韓國MERS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