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copy (topcopy)》之銘言:
: 這種光天化日下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我倒有些疑問和疑惑,
: 有沒有報警,警察有沒有出警?
: 這種刑事案件,
: 除非是當地主事官員插手,才能搞定警察局,
: 真的是被陷害還是有其他緣故?
照目白的追蹤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93751
當事人自述的來龍去脈是這樣:中國股東想奪取簡文得股權,簡拒絕後竟遭對方舉報漏稅
;他擔心遭遇不測,先讓妻兒回台避風頭,自己也在四月初返台向海基會求助。
簡文得四月十四日收到海基會函文中國海協會的副本,想說官方已介入,應該比較安全,
兩天後應中國股東之邀赴中協調,但一入境廈門,就被中國股東夥同衡陽公安,以涉嫌職
務侵占為由強押入獄;在監卅七天期間,禁止家屬及律師接見,且受到非人道待遇。
由於查無簡文得職務侵占罪證,衡陽公安被迫放人,但限制其住居,至於漏稅部分還在調
查中;誇張的是,公安竟將簡某責付給其中國股東,他被軟禁在一手創建的廠區,精神幾
近崩潰。
然後海基會的回應是:海基會則表示,已從簡妻取得相關書面文件資料,簡妻指先生有電
話可聯繫,海基會試圖以電話聯繫卻無法撥通,也透過管道了解簡文得遭「限制住所」的
相關情況。
海基會指出,經初步了解,簡文得應非被軟禁,而是遭公安依法「限制住所」,只是地點
在工廠裡,等於是落入對方手裡,這部分確有瑕疵。海基會人員今天將持續與中國方面交
涉,深入了解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