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r5566 (吃洋屌5566)》之銘言:
: 一直有人在跳
: "輕傷和信無法處理?"
: 輕傷第一時間會給你上救護車嗎?
: 輕傷的自己去比較不擠的地方處理好嗎?
: 檢傷區中
: 你們就是最不緊急的
: 別再跳跳惹
我當天在亞東醫院急診室,小弟的另一半是以前林口長庚的PNICU的護理師...
(因為小孩子發燒,爆炸前就進去看醫生,
只是因為在等檢驗報告所以一直看著急診推傷患進來)
當天現場的檢傷原則上已經沒有辦法判定,只能陸續往後送,
基本上救護車後送時,原則是是要依據檢傷級數分安全候診時間,
分別是:一級(X)/二級(10分鐘)/三級(30分鐘)/四級(120分)
()裡面是安全候診時間。
PS. 現在檢傷分級似乎又有把四級再細分開來分為四級五級
又,如果看檢傷分級表,
二或三度燒傷面積BSA > 40% = 一級
二或三度燒傷面積BSA 18~40% = 二級
但是,大量傷患的檢傷分類中,還有一個原則,這個我想在臺灣這種地方,
急救人員絕對不敢做。
各位可以去看檢傷分類的相關資料,其實都會有類似的說明,就是:
「在大量傷患要處理時,二度或三度燒傷超過80%者,視為「檢傷分類一級(綠色)」
也就是,在面對大量傷患時,超過80%的重度燒傷傷患,會被判定為生還機會渺茫....
我想我們的第一線的醫療人員都認為大家都可救,
所以就是依照嚴重程度直接往後送......
(日本的醫療劇很愛抓這種時候灑狗血....)
(離題了,回到當日現場)
當天亞東醫院大約是在21:50接到第一批救護車,第一批救護車下來時,
不只有全身蓋滿鋁箔紙、燒傷面積超過80%的傷患,
也有許多雙腳有大量燒傷面積的患者一起進來.....
救護車原則上就是擔架躺一個,座位坐兩到三個人,
這時候也不管醫院有沒有收容能力,就是一直送一直送,
而且救護車的救護人員還急著要把患者盡快轉交給醫院,要讓救護車飛奔回去救人。
所以,那天帶來的,都已經不是「輕傷」的,看到亞東醫院的狀況,只能分成:
「能坐著的傷患」與「必須躺著的傷患」....
甚至,連義消分隊的人員運送車都把「能坐著的傷患」送來,
每個送來動不動都是30%以上....
今天和信被批的點,我個人認為,是來自於現場的壓力,
星期六,醫院多數沒有門診,急診室本來就是滿的....
光是我們看到亞東現場,短短一小時內來了超過20個高能量的燒燙傷傷患,
現場的急診單位人員還有人在問說「能不能把急診關掉?」,
亞東醫院,是新北市三座醫學中心之一(另外兩間應是汐止國泰、淡水馬偕),
當急診室在處理大量的傷患時,交通大隊又送來一個高能量外傷的車禍傷患,
請問,救,還是不救?要救,那人呢?
所有人手都在忙,車禍的傷患,只做了簡單的包紮....
你和信真的要接,能接幾個?2個?3個?5個?
救護車沒辦法分,現場的救護車是同時載運躺著60%的、1個以上坐著20~30%的,
救護車躺著的那個和信能處理嗎?那,救護車要為了比較輕傷,
還要繞進去延誤個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