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這件事很顯為人禍,理當應該是以保險理賠方式優先處理...
且這非為大規模天災所制定條例所循,也不是公務人員公權力的國賠範圍...
竟可以用開會就可以決定花多少錢補助...
那921和莫拉克風災條例或打訴訟國賠所獲得的錢,都沒行政部門開會來的快...
更不用說投保好了,也許保險公司支付的錢都沒政府補助的多...
那我們幹嘛投保啊?!說不定保險公司看到這篇新聞還很高興,要賠的政府都出了...
雖然受難的家庭真的很需要幫助,但透過民眾捐款、物資和保險應該得已..
政府應就行政上或依法有據的平等協助,不然大家都去辦黨證(=無敵保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