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意外,不管是健保、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說要付錢或買單或代位求償,很多人就說不合
可是一個人對於他人法益造成損害時,也是人禍啊,為什麼大家這時候就又覺得國家應該要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5-07-01 03:16:00就是亂用啊k黨大水庫你以為對啊正傑殺人都不用賠錢好好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7-01 03:18:00受害者的賠償金是國家出的嗎?
作者:
ci3964 (yuci)
2015-07-01 03:18:00認真回答 這就是社會契約
作者:
tonica (為者常成 行者常至)
2015-07-01 03:18:00同理心
不是政府的錯或自然災害為什麼政府要出錢?刑罰要一致
作者:
akamen (雞雞雞雞雞)
2015-07-01 03:20:00不要把同理心無限上綱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7-01 03:28:00不要逃避問題,受害者的賠償金到底是不是國家出的?另外你有看到鄉民反對國家執行呂的刑罰嗎?
作者:
ci3964 (yuci)
2015-07-01 03:29:00大概就是~我們付出私自報復的權力,給國家幫我們處理此類紛爭-->ok;我們付出稅金,給國家做公共利益之事,但補償這些人禍事件-->NO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7-01 03:30:00你把民事賠償跟刑事罰則搞混了都沒發現,來搞笑的嗎?
國家賠償法 國家要有過失阿 過失在哪?至於刑罰是為了公共利益跟社會安定 根本不同層面不是所有國家出錢就等義好嘛
以你的概念 第二預備金早就花光了浮洲合宜宅裂縫 為了住戶安全 政府買單 好了 沒錢了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7-01 03:36:00花成本處罰加害人可以,替加害人賠錢不行,這樣你懂了沒?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7-01 03:38:00標準一直都是這樣,是你自己以為只要花成本就是不行
你把一堆不同層次的概念混為一談 是討論個屁 去念書好
去年台灣火災的損失就4X億了 都是私人買單或保單付每年火災死亡人數約100人 200人傷 都政府出錢好了用這種算法 現在也輪不到八仙這場來動用
j1300000 □ [問卦] 為什麼氣爆全民買單不行,刑罰以這樣的標準 政府的能力當然會不夠
作者:
ljxc (聖‧肥宅)
2015-07-01 03:54:00處罰成本花到多數人能接受的地步即可
作者:
chih5505 (樹林彭于諺)
2015-07-01 04:07:00為了五百人遊樂出意外 全民買單就像你親戚出去玩受傷 你父母幫他出醫藥費合理嗎?而且又不涉及公共利益
作者: seizuki001 (嘿!!) 2015-07-01 04:26:00
大家可以捐款那是個人能力幫忙 可是一碼歸一碼 今天你住飯店他們房間有人抽菸火災了 你要叫全台灣人都賠你錢嗎? 自由捐款跟義務埋單是不一樣的 別無限上綱好嗎?有困難可以說出來大家幫忙可是不要理盲
作者: fakeqq 2015-07-01 04:35:00
你要討論哲學?哲學是最沒同理心的XD
作者: acserro (O皿X) 2015-07-01 06:39:00
噓你
作者:
kaese (起司)
2015-07-01 08:01:00給被害人錢是補償/刑罰發動是基於社會契約控管風險,這兩件事情要如何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