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的調查順序也應該先從公司開始,
公司是否對機師調度不當?
所以造成機師疲累?
或是精神狀態不穩定等狀況?
既然現在第一個順序知道原因是機師操作失當?
那就開始要排除造成機師失當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理由?
例如公司對於機師的任用調度等是否得當?
等這些都排除了,
你才可以追究機師的責任.
機師不是神,
但不是上了飛機就是神,
在美國不管任何職業,
只要造成疏失或重大災害等,
都會先追究原因,
將每一個原因都排除,
把正確的答案找出來.
像是護士打錯針,
造成疏失,
在美國就會先調查醫院是否對護士過勞?
造成護士工作上的職業傷害?
進而讓護士犯錯?
如果醫院讓護士過勞而致使疏失產生,
醫院也要負責任的,
再來才是追究護士的責任.
在台灣,
很多人看事情的觀點不夠寬廣,
只受制於新聞記者的片面報導,
沒有去將來龍去脈調查了解清楚,
只看新聞文字或圖片上的敘述,
逕行直接判斷事實是如何?
說簡單一點的,
你是直接被新聞記者牽著鼻子走,
而寫下你在PTT的感想,
而你在PTT的感想,
可能是記者所要的,
也可能不是,
那基本上你寫下結論的同時,
也是記者的實驗品而已.
因為他想知道你的反應是甚麼?
然後他可以往上報他的成果,
做必要的資料收集.
※ 引述《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銘言:
: 首先 我要對 "人死為大"的鄉愿觀念 表示嗤之以鼻
: 就是有太多這種鄉愿觀念的人,對做錯事的人都用 "反正他都死了" "反正他都受傷了"
: "反正他都老了" 所以覺得對犯錯的人沒再追究責任的必要
: 也就是這種鄉愿的觀念 以致台灣民主化以後 對 "轉型正義" 這件事情並不是很在意
: 因為要追究責任的人 不是已經老了 不然就是已經死了 所以也懶得追究了
: 除非是因為機師在駕駛飛機時是無意識或精神錯亂,縱使他事後已同此次事故死亡,
: 法律上被害人還是可以請求機師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大部分的人還是會依民法
: 第188條跟機師的僱用人請求賠償,除非航空公司可以舉證"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
: 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 不過在這法律上成立的機會很低就是了,但航空公司對機師的繼承人依法仍有求償權。
: 只要機師有留下遺產,這財產要馬就是賠給受害人家屬 不然就是賠給航空公司
: 不會因為人死了就沒有賠償責任。
: 人死了不代表責任就可以結束了,把所有的事情調查清楚,把所有應負的責任釐清
: 這才是正確處理事務的態度 至於要不要跟死者繼承人求償 那就是個人或是公司權利的
: 問題,台灣人都喜歡幫死者造神,就連之前大寮監獄劫持典獄長案 也要把那些罪犯英雄化
: 這種真的是很不可取的一種態度。
: 不要再說CuLiZn了 當初幫死者造神 現在從雲端掉下來也只是剛好而已
: 真的看不下去 還有人想要硬凹 還想要硬辯 機師還是很偉大 或是 人難免都會犯錯的講法
: 是阿 人難免都會犯錯 那就是為自己犯的錯誤負責 但死亡不是他最終負責的方式
: 讓世人可以清楚犯錯者是犯下什麼錯誤,如何犯下錯誤,以後怎麼避免犯錯,
: 釐清犯錯者在法律上的責任 這才是真正的負責
: 人死了就很偉大嗎? 就一定被歌頌 不能被檢討? 就是這種鄉愿讓台灣沒辦法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