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不平衡感是人之常情 , 筆者也有過這種想法 . 但在是否認同之餘本人會再多加思考,
引述中華民國災難醫學會對災難的定義為"一個衝擊事件,造成傷患的數目與治療所需的
醫療資源失衡的情形,稱之為「災難」" 像大型恐怖攻擊導致大量人員傷亡也算是災難
縱始是人為也算災難 . 更遑論這次八仙受難人數遠遠超過醫療負荷 引述台灣燒燙傷暨
傷口照護學會所公布的全台灣合格燒燙傷床位只有295床 . 單單從病床數就難以滿足
受創人員 , 如在討論到傷患所需要的醫療物資人員實在難以想像 . 至於單人的工安意外
並不算重大災難 , 但必須反思雇主對勞工受到職業災害後真的能撇清嗎 ? 像是有無足夠
的教育訓練就像這次八仙案的工讀生 . 再來很多雇主都認為有幫勞工保險就夠了 ,
少數有良心的還會加辦個員工團保與職災保 , 沒有的雇主就把法律當道德的最低標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