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銘言:
: 現行制度下,法官是看筆錄審案,
這一點就錯了 現行一審的交互詰問實施之頻繁
可以去問問那些三不五十去法院觀摩的國高中生 就知道了
冗長 反覆到讓旁聽的人快要睡著
: 而檢察官雖然有進行複訊,但警詢筆錄也同時送到檢察官手上,檢察官難道不受影響嗎?
: 再者,大家都說"首重初供"。
受影響?看了筆錄以後接下來就要跟被告確認啊~
: 這時候,這階段還會有""借提回來後,檢察官確認""的機會嗎?
借提回來之後的複訊 會問當天複訊做的警詢筆錄 是否實在
是否出於自由意志 有無被刑求逼供
想一想喔 現在就麼多像po一樣 會跳出來 到處抨擊警察刑求 法官恐龍
的正義之士存在 被告如果被刑求還在這個時候惦惦不說話 也實在很特別
更何況返回監所時 還是會檢身 刑求的可能性如何 其實大家可以想想
更不用說 如果借提問案 只是問問一些 侵入住宅竊盜 偷機車等
找不到犯人也沒有證據 只是懷疑可能是被告 隨便碰運氣借提問一下
的情形 這樣子要冒刑求可能的刑責 警察也太不挑了
: 更讓我想了解的,
: 到底全程警詢錄影錄音,整個流程怎麼跑?
: 除非,人犯or嫌疑人,一下車,腳踏地時,就每分每秒被錄音錄影記錄著,
: 不然,一定仍會有空檔存在。
: 只有有空檔存在,那就有無限可能。
無限可能~也要有合理懷疑好嗎? 不然法官判決有罪無罪就一句 因為有無限可能
就好了 :p
: 到現在為止,人權喊最大的米國都還有刑求,
: 那鬼島呢?還有鬼島上這群鴿子在民眾普遍認知的水準...........
普遍認知水準 有一部分因素來自媒體 還有來自像原po那種以偏概全的回文
甚至以閣下的邏輯得到的普遍認知結果 以閣下這樣的普遍認知
不正是 所抨擊的"有罪推定"的相同邏輯嗎? === "刑求推定"
原po最大的問題就是預設了立場 然後以偏概全的達成了混淆視聽效果
用一個具有爭議性的案子來全稱所有的法院都是如此(這從標題就可以看出了)
以相同的邏輯 我們可以照樣造句
"知法犯法"~你所不知道的民間司改會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407/188954.htm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林峰正5日晚間11時許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
0.58毫克,甚至涉嫌拒簽酒測數據單,直到考量不認罪會被起訴,也不會聲請簡易判決,
才點頭認罪。對此,林坦言自己做錯了,但強調沒有拒簽酒測單。
現年48歲的林峰正,是在前天晚間和朋友聚餐後,載著妻小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地下道出
口時,遇到松山警分局交通分隊路檢,酒測值達0.58。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當時一
度拒絕在酒測數據單上簽名,改在欄位寫了「拒簽」。
在被帶回警局後,林峰正都有通過同心圓、平衡感等測試,並向警方表示只喝了2杯啤酒
,且原本是由妻子開車,因5歲的小孩吵著要找媽媽才臨時換手,沒想到只開一小段路就
被攔檢,但自認走路平衡沒問題,仍可安全駕駛,很驚訝數據怎麼如此高。
昨天移送台北地檢署後,林峰正向檢方詢問有無緩起訴機會,對方提醒前提必須「認罪」
,林同意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4萬5000元罰款,以及上6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課,訊後
諭令5000元交保。林受訪時表示,「我錯了,不應酒後開車。」並否認曾拒簽酒測單,當
下是在跟警方說明為何酒後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