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未來的食品,這很重要嗎?
製造日期、有效日期都只是為了讓消費者不會吃壞肚子而已,這才是重點
就算他真的標了未來食品,但只要沒有人吃壞肚子,這就不重要了
再來存放過期九年的食品??? 這也要抓?
是有人吃到了嗎? 政府肅清異己是這樣做的嗎?
※ 引述《loutt (loutt)》之銘言:
: 中央社
: 義美南崁廠冷凍庫 儲放逾期及未來產品
: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3日電)義美公司南崁廠被查出霜淇淋原料標示
: 日期有問題,疑似為未來商品。另外冷凍庫內也有存放逾期商品。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7035009-1.aspx
: 衛生局配合衛福部食藥署稽查 查獲義美冷凍庫儲放逾期及未來產品
: 公布日期:2015-07-03
: 發稿單位 食品藥物管理科 發稿日期 104年7月3日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晚間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查
: 獲「義美食品有限公司南崁廠」之冷凍庫內供應義美門市之霜淇淋原料「
: 巧克力霜淇淋奶霜」,製造日期為104年6月29日(產品標示:保存期限10
: 日,請冷藏於2-5℃),卻同時發現有標示「有效期2015.7.13、2015.7.16
: 及2015.7.17」共192包,疑為未來食品,此行為恐已涉標示不實。
: 此外,稽查過程亦發現義美公司於冷凍庫內貯存各類逾期食品,包括:義美
: 御禮年菜(有效日期:2006.1.18)64箱、砂鍋大魚頭 (有效日期:2005.1
: 2.31及2006.2.7)231盒、極品佛跳牆(有效日期:2006.2.6及2006.2.7)
: 211箱、鮮菇燉羊小排(有效日期:2008.1.11)133個,以及義美燒臘雙寶米
: 糕(有效期限等2013.1.24) 146盒等,共計29項、1,703件產品,也已全數
: 予以查封。
: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不得標示未來不實效期之食品,違者依「食品安全衛
: 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亦不得貯存
: 逾期食品,若查獲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4
: 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
: 衛生局表示,除將要求義美公司針對該案提出說明外,並已針對市面販售之該案29項產品,進行有效期限之抽驗查核,以保障民眾安全。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以免觸法;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