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中說台灣主權未定,但卻忽視了
: 三個重要東西
: 1.開羅宣言
1. 結果參加的英國巨頭 俄羅斯巨頭根本不承認蔣杯杯的要求
英國新聞稿表示"歉難同意改變島上人國籍(China)"
再說三哥頭頭開 個記者會就是國際法嗎?
記者會大概是roc唯一的表面,重點是美國爸爸默許獎盃杯佔領
: 2.波茨坦公告
:
"should" =/ must ?
2015年6月 日本國安倍政府表示當年 "不得不"承認 Potsdam
結果唯一有國際合約拿到台灣主權的前任國都不想承認
: 重申《開羅宣言》中的諸內容"應"被履行 (should=? must)
: 3.日本降伏文書
: 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內容而投降。
: 雖然台灣人爭取獨立(其實早就是獨立國家了)
: 但無須說一些台灣主權未定論之類的鬼話。
: 很無奈,當初按法理台灣就是還給中華民國了。事實也是如此,
"可是瑞凡 日華(roc) 合約沒有講明要給roc咧
只說日本放棄請求權
日本「放棄」對於臺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也放棄了自辛丑條約以來在中國之一切特殊權利及利益,表示將開始經濟方面之友好合
作,儘速商訂兩國貿易、航業、漁業及其他商務關係的條約或協定。1972年9月29日日本
與中華民國斷交後,日本片面廢止此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