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rsonplus (orson)》之銘言:
: ※ 引述《loutt (loutt)》之銘言:
: : 中央社
: : 義美南崁廠冷凍庫 儲放逾期及未來產品
: :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3日電)義美公司南崁廠被查出霜淇淋原料標示
: : 日期有問題,疑似為未來商品。另外冷凍庫內也有存放逾期商品。
: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7035009-1.aspx
: : 衛生局配合衛福部食藥署稽查 查獲義美冷凍庫儲放逾期及未來產品
: : 公布日期:2015-07-03
: : 發稿單位 食品藥物管理科 發稿日期 104年7月3日
: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昨(2)日晚間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稽查,查
: : 獲「義美食品有限公司南崁廠」之冷凍庫內供應義美門市之霜淇淋原料「
: 重點1:
: : 巧克力霜淇淋奶霜」,製造日期為104年6月29日(產品標示:保存期限10
: : 日,請冷藏於2-5℃),卻同時發現有標示「有效期2015.7.13、2015.7.16
: ^^^^^^^^^^^^^
: : 及2015.7.17」共192包,疑為未來食品,此行為恐已涉標示不實。
: 請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 衛福部 踹共
: 是哪個白癡說 製造日期 + 保存期限 = 有效日期的 踹共!!
應該沒有人說,他們說的是 製造日期 = 有效日期 - 保存期限。
這兩個不一樣,因為這不是一般的等式...
現在只規定要標示有效日期,不管用哪種方式,你都必須要讓消費者了解這東西在什麼時
間之前吃是安全的。所以當你不標有效日期,只標製造日期跟保存期限的時候,就是要跟
消費者說:在 (製造日期 + 保存期限) 前吃是沒有問題的,就相當於有效期限。
但是「製造日期 = 有效日期 - 保存期限(有條件)」是錯的,這我在上幾篇有回應,就不
贅述了。
: 保存期限是有環境變數的
: 義美所標示"保存期限10天"的條件是 2-5度C
: 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288
: 有效日期: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
: 所以儲存條件不同或中間改變 有效日期當然不同
: 請問你是從哪裡? 甚麼環境下取出所謂的"未來食品"? 請官員踹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