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這只會讓替代役受到醫療糾紛的風險增高而已
小弟特教役(別戰我QQ),平常學校會利用我物理治療專長
享免費幫學校身心障礙小朋友復健,我都很樂意
但直到有一天,一位CP(腦性麻痺)小孩的家長說要怒告學校
因為他發現小孩背上有摩擦的傷痕
判斷傷痕應該是因為天熱起濕疹個案張力太強所以再轉位時
一定會有摩擦所導致,但家長不爽還說拍照存證
TMD你每天指使老師跟我要全新幫你小孩治療
結果這樣要拍照存證還要怒告我們
最後問了法律系的弟弟才知道告下去我會不得了
因為當下職稱:替代役,所以如果實施治療行為且家屬告你
這樣絕對是會被告倒的,就算我已經有執業執照也沒用
還好媽媽樂的恐龍家屬被壓下來
不然我可能服役完就負債累累的
所以這個政策有個鬼用,只是讓人去陪他們聊天罷了
醫療等等專長建議看到想去申請的...還是別太衝動
到時候被國家搞到負債累累~~顆顆
要申請還是申請其他比較單純的替代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