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eNe (魔尼尼)
2015-07-04 22:55:381.媒體來源:
聯合報 記者祁容玉、丘采薇、董俞佳/連線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八仙彩色趴 爆「志工」爭議
3.完整新聞內文:
十三名志工因塵爆受傷,六人仍在加護病房。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八仙彩色派對主辦
單位招募年輕人當志工是「假志工之名,行工作之實」,規避勞保責任。勞動部昨表示,
主辦單位和這些志工是雇傭關係,雇主未代為投保,將依法裁罰,並負賠償責任。
林淑芬表示,依「志願服務法」規定,志工招募與運用應符合「公益服務」性質,但彩色
派對是營利行為,須購票才能入場,票價一千一百元起跳。
「玩色創意」及「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兩家公司當天共招募一○一名志工,十三人受傷。
志工協助進出場秩序管理、環境清潔、寄物等工作,並擔任「色粉攻擊者」,報酬為限量
T恤、餐點、玩色包及免費參加晚間派對。
林淑芬指出,主辦單位另聘卅七名工讀生,約定工作至晚上七點,但志工和工讀生都沒保
勞保,勞動權益嚴重受損。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表示,「假志工、真工讀」的現象普遍,最常出現在演唱會、
大型戶外活動等,年輕人靠著當志工換取進場門票。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志工以工作換得上述報酬,雙方勞雇關係明確,只要志工在
執行勞務時受傷,就能獲得職災補償。
謝政達說,當天意外發生在晚間八點半左右,新北市勞檢處訪談五十一名未受傷志工,確
認當晚七點過後,志工就不再接受主辦單位指揮、執行勞務,等同勞雇關係結束。若受傷
志工在意外發生時,已結束勞雇關係,就無職災補償問題,但仍可依職災保護法,獲得部
分職災賠償。
他表示,尚有六人在加護病房,等病情穩定後,勞檢處將再訪談,確認傷者在意外發生時
仍接受主辦單位監督、提供勞務,就可認定為職業災害,將要求主辦單位履行職災補償。
勞動部表示,業者非法雇用「志工」卻未投保,將罰繳保費四倍的罰鍰,以工讀生每天近
五十元保費計算,本次罰鍰約兩萬多元,十三位受傷志工因無勞保,只能向雇主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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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8313/103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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