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stage (亭)》之銘言:
: 依大體之母的邏輯,
: 我覺得"屍奴皮"也很難聽。
: 屍奴皮(Snoopy)是隻運動萬能,不太像狗的小獵犬,
: 他總是端坐在狗屋的屋頂上,不斷的幻想,變成各式各樣的化身,有時變成律
: 師、運動選手、酷哥喬(Joe Cool)。
: 他最大的興趣是寫小說,不過他寄給出版社的稿每次都被退回。
: 他的主人是查理布朗,只是屍奴皮(Snoopy)老記不住他的名字。
: 雖然屍奴皮靠著可愛的外型獲得許多人的喜愛,
: 但中文音譯仍舊不文雅,應該改成"大體奴皮膚(DA-TE-NUSKIN)"
: 他只是隻狗,怎麼叫應該都沒關係。
按照大體汁母的邏輯
其實『包皮』好像也怪怪的
即便是真包,也還是會吐露出一點龜頭
更不用說假包,是會整個出來透氣的!
而『包』這個字,應該是完全覆蓋才對
我認為真包應正名為『高領皮』
假包應正名為『低領皮』
如圖: http://goo.gl/eEgVeY
是不是更為貼切文雅?
希望衛福部也能聽到我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