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標題問一下
我覺得非常嚴重 也影響大多人(勞工)的權益
剛看三立 54新觀點
裡面有個人(勞工某團體沒注意)和阿娟再討論一個議題
說退休金的法
你6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然後領錢(不管你有沒有要退休 持續做到70歲也一樣)
但你沒有去辦理的話 61 62 63 64 65 5年時效一過
66歲要領時 從你工作到60歲申請的就會一筆勾銷
而那是雇主幫你提撥的6% 算是你個人財產 你忘記領怎可以歸國庫
黃偉哲在現場有說知道這法令
說參考依據是你欠國家稅是5年期限 所以國家欠你錢也是5年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令的 看他們是不是有說錯
如果沒說錯 那你工作幾十年 雇主幫你提領的6%退休金 忘記領就要歸國庫
這樣似乎不太對~~~
(當然不會有人忘記領退休金 就怕你勞碌命還要工作到66歲以上才申請退休)
那等於你只能領1年65~66歲的6%
以上
小弟覺得重要 有卦嘛 誰能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