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以欠錢-還錢 這個角度論希臘,希臘是理虧的。
但是若是從別的角度來看,整個事情必須說德法等債權國是很有問題的。
這必須從兩個角度來看,就是預算面跟金融面去說明~
在公家單位的應該知道政府是怎麼編預算的,預算都是前一年就編好了。
所以,我明年要花多少,就會根據今年預估的稅收以及支出而定。
原則上收入-支出是等於0的。
現在德法這些債權國要求希臘幹嘛?
就是去要求希臘減少支出,把原本一些支出的錢拿去還債。
這樣的話,財政上一定會有缺口產生。
可是政府預算已經編列好了,錢要從哪來?
就是 1. 徵稅 2. 印鈔票 3. 發債券
想也知道1的作法是最糟的。
如果今年馬桶宣佈,你去外面吃飯要再多負擔6%的稅,
你要不要? 所以1原則上不可行,但德法很想要希臘做這樣的事。
再來是印鈔票,現在歐盟各國已經把印鈔權給歐洲央行,
沒有國家可以自己印。所以也不可行。
那就會到第3點,發債券。
這邊就是金融面的事了。
簡單講,
大家都知道,信用愈好的國家,債券利率愈低。
拿信用差的咧? 就是用高利率吸引債權人讓他發債。
希臘信用差,所以只能用高利發債,
而希臘的債主又都是德法一掛的。
這樣會產生啥問題?
希臘跟歐元區、IMF借錢,又必須發高利給這些國家。
金融面就喘不過氣來。
那撙節對希臘的意義是啥?
就我借你錢,你一半不準花要還我利息。
這樣的結果希臘做了五年,結果國內民不聊生。
是你的話還要不要?
結論是,歐元區的的簍子自己捅的要自己收,
現在德法得重新思考他們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