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062637776 (Syla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PTRNJv
: 5.備註:
: 明顯是宅宅
額,可以不讓客人進來嗎?
那麵包店不能不幫同性戀做結婚蛋糕?
奧客的定義是什麼?
店家可以自由決定標準嗎?
作者: paleomort 2014-07-07 16:09:00
感覺不太一樣
作者: yaxmaya 2015-07-07 16:10:00
Zzz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5-07-07 16:10:00同性戀是沒付錢逆?
作者:
kilof (KiLoF)
2015-07-07 16:10:00當然可以 契約要雙方合意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7-07 16:10:00副總表示:奧客才是我們重要的客人 嫌貨才是買貨人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15-07-07 16:10:00有唸書嗎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07 16:12:00你也可以在店門口貼"信外國邪教的不准進來"啊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07-07 16:12:00你邏輯還好嗎 要不要送醫?
作者:
berryc (so)
2015-07-07 16:14:00有餐廳不招待中國人
等 你的違背信仰是啥意思? 鼎泰豐那個國王有這樣?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5-07-07 16:14:00如果同性戀都帶把刀去買蛋糕又不付錢 你就可以列黑單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07 16:15:00違背信仰? 地圖炮不是這樣搞的 元PO可以選一個戰嗎?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5-07-07 16:16:00台灣沒有歧視法,美國就不行了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7-07 16:16:00唉,開個店連拒絕客人的權利都沒有 不爽不要來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5-07-07 16:16:00拒絕就說違背信仰喔
因為不付貨款並攜帶具刀具 已經嚴重影響商家營業行為.
如果他不做出以上行為 店家的確滿難拒絕他用餐的台灣沒有歧視相關罰則 不過被延伸到這個議題店家很傷
作者: grooving 2015-07-07 16:48:00
店家覺得你是奧客就是奧客啊 除非你是同性戀才有特權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7-07 16:49:00不做生意不需要什麼理由 指控性別歧視的人需要自己舉證而且台灣對於做生意時宗教歧視/性別歧視沒有罰則只有雇主因宗教/性別等等對於求職者有歧視才違法回到本題,老闆覺得誰是奧客那他就是了誰來認定?標準為何?老闆說了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