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台南勞工 請直接函送勞動局或民意代表,
否則會被要賴Q_Q
※ [本文轉錄自 Tainan 看板 #1LdWE7bh ]
作者: hongyiting () 看板: Tainan
標題: [生活] 勞工問題請直接去函勞動部跟立委服務處
時間: Thu Jul 9 13:15:47 2015
看到壹電視的報導,整個大抓狂
反而是中天新聞還比較客觀一點點,也有講到勞資問題
尤其聽到主播那句"稱讚笑容很甜,也熱心過了頭吧"~心情好多了
本來想說先緩和心情,畢竟托勞工局的福,我才知道情緒太激烈會讓我進急診室
但今天收到勞動部的公文回函
第一頁http://imgur.com/e89Jdrq
第二頁http://imgur.com/QCyen1i
首先我要謝謝陳亭妃委員,雖然6/3那天因為志工關係,造成彼此的誤會
最終陳委員還是有幫忙,並將我的陳情在6/10轉往勞動部
且之後有要跟我聯繫,只是那時候被辭退忙著失業登記,以為是就服站的電話就沒回撥了
相較之下,我在5/27跟呂維胤議員陳情,就石陳大海
想想也是,他以前是賴皮的秘書,怎麼會幫可能會捅他老闆的民眾(聳肩)
根據回函內容:
5/5 勞動部已經去函台南市勞工局,台南勞工局回覆已經裁罰在案
違反勞基法第24條跟39條
5/18 我再次去函陳情,因為5/10有人想摸我頭
5/26 我打電話給南區勞檢所檢舉
6/3 南區勞檢所+跟勞工局一起去勞檢
再度查到違反勞基法第24條跟39條
好~接下來我們來看問題出在哪
第一:5/5勞工局回覆勞動部說會開罰,根據新聞內文,開罰日期是5/28
https://disp.cc/b/163-8OSJ
但請注意5/28是禮拜日,勞工局有那麼勤勞,禮拜日還開罰,之前幹麼不開罰
究竟是因為南區勞檢所已經知道,所以開罰,還是真得有要開罰,這就好玩了
第二:5/5已經確認違法,6/3再度查到違法
請問這條甚麼時候要開罰,勞工局只跟記者說已經開罰
那三犯的開罰,怎麼不跟記者說,6/3違法,上新聞是7/7,差不多了吧
那三犯你們要怎麼罰,要罰多少,檢查三次都沒改善,是可以加重處罰的
(三犯的意思是:1/6勞檢、3/5二次勞檢、6/3三次勞檢)
第三:根據80之一條,違法單位需要上網公告,請問資工局甚麼後要公告
之前你們是跟我說,開罰後要跟事業單位申訴的機會,然後勞工局視內容是否合理
不合理在駁回,事業單位若還不服可以再提請訴願等等
所以要等到完全沒有爭議才會上網公告,但是.....
台中市勞工局是直接上網公告,訴願結果後面再補充
http://imgur.com/uSizIas
是說台南比較謹慎,台中是草率亂來嗎??
大家說你廢不是沒原因的,你就是裝死阿~好好道個歉不會,硬要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