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我太太去拍很假掰的婚紗照,和業者索取發票時卻推三阻四的,甚至後來願意降價
卻仍然不願意開發票,後來我把這情形跟我國稅局的親戚說了,他說這種情形他們不是不
知道,是明知道也無可奈何,原因是他們無法像查核一般的公司逃漏稅他們可以用進貨原
料的方式來推估,如果有門市的地方就會派員去站崗.即使婚紗店內門庭若市,你也無法舉
證他們都有成交.即使消費者檢舉業者也會辯稱是門市忘了開立該筆發票.除非有數量夠
大的顧客同時去檢舉.國稅局才有理由去查扣會計賬,即使如此,查扣到的多半也是用來
掩護用的假帳.即使查到真帳簿,婚紗業的老闆也都是用人頭掛名的.勒令停業也沒在怕
的,換個人頭換個店名,就能在原地重新出發了(連裝潢都不用換)
同樣的例子,殯葬業也是如此.
我想如果版上有人可以想出辦法來對付的,檢舉獎金一定很可觀,不失為一條短期致富
的方法
PS.在台中有一家很有名賣芋頭酥的,原本也是拒開發票,結果國稅局就派員在開車其門口
外面的停車位,全天錄影用來計算顧客帶出店的禮盒數,結果該業者就認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