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按喇叭被罵「嗶你媽個B」 提告結果不起訴
高雄楊姓男子今年3月騎車送就讀國中的小孩進學校時,擋住後方家長王姓女子去路,王
女按了一下喇叭引發楊男不悅,當場對著王女大罵「嗶!嗶你媽個B!」被告公然侮辱,
檢方偵查後認為楊男此言雖粗俗無禮,但還不到貶抑王女人格或地位的程度,將他處分不
起訴。
王女提告指稱,當天現場還有很多接送小孩上課的家長,她騎機車送小孩去上學時,在校
園內見楊男機車擋住去路,且他的小孩已經下車了,才輕按機車喇叭一下,示意楊男讓路
,但楊男不理她,她只好從一旁縫隙鑽過去,不料竟被楊男大聲喝叱,明顯涉及公然侮辱
。
楊男則辯稱自己沒有侮辱犯意,他說,王女在校園內明知路過不去,還按喇叭硬要騎過去
,他一時氣憤才罵王女,但沒有侮辱她的意思。
檢察官偵查則認為,楊男明顯是因不滿王女在校園內騎車硬找縫鑽且對他鳴按喇叭,才一
時氣憤口出此言,而楊男所言雖粗俗無禮,卻難以認定有妨害名譽的主觀犯意,何況當時
他除了說「嗶!嗶你媽個B」外,並未再辱罵其他粗鄙言詞就離開,證明楊男並無妨害王
女名譽或公然侮辱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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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