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控飲料店時薪僅60元 店家:什麼工作拿什麼薪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7-13 23: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屏東某間知名連鎖飲料店遭15歲離職少女指控未達法定標準薪資,時薪試用期僅給55元,
試用期結束後也僅60元,遲到1分鐘還要扣10元,且到職未滿1個月離職也要被扣錢。另外
,少女因未滿16歲仍屬童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但少女稱自己每天工時達12小時,已
明顯違法。針對種種指控,店家出面解釋,強調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什麼樣的薪水。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少女今年剛好國中畢業,想趁閒暇時間賺點錢,因此到家裡附近
飲料店打工,不料卻被店家壓榨。受害少女說,她工作8天後離職,工時約有68小時,但
只拿到1千多元,且店家至今還沒給她薪水,原本也不想要鬧上媒體,只想和平處理,但
店家卻完全不想理她。
店家在事件爆發後,承諾會補給少女薪水,不過店長在受訪時說,這邊是鄉下地方,沒什
麼客人生意不太好,覺得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怎麼樣的薪水。
屏東縣勞動處接獲檢舉上門稽查,勞檢員表示,工作超時和非法雇用童工的部分,最重可
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或是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78288
5.備註:
可是瑞凡 7/1起不管什麼工作 最低時薪是120啊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15-07-15 01:03:00南部不意外
作者:
asf78609 (我天生神力啊!!)
2015-07-15 01:03:00標準老板口吻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5-07-15 01:03:00那你開三小
作者:
DL3 2015-07-15 01:03:00不爽不要開 你關店關我屁事 但法令就是要遵守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15-07-15 01:04:00敢開就要敢陪,賠不起降員工工資乾脆不要開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5-07-15 01:04:00付不起就別開
作者:
fish612 (誠懇老實不嘴砲)
2015-07-15 01:04:00付不起最低時薪就別學人開店當老闆
作者:
mijiu (me9)
2015-07-15 01:04:00難怪生意不好 看老闆就的態度就了
作者:
DL3 2015-07-15 01:04:00抓到要罰薪資差額3000倍才有警惕效果
作者:
GSHARP (Mr.Q)
2015-07-15 01:04:00南部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7-15 01:04:00還在舊時代啊……藉口一堆的店家
作者:
nineveh (近水樓)
2015-07-15 01:04:00廢物老闆 沒競爭力 死草莓
作者:
f124 (....)
2015-07-15 01:05:00抓到一次關三個月不得交保就好了 不用罰錢
作者:
LaLaYeh (喔Ya)
2015-07-15 01:05:00這什麼老闆
作者:
wewe123 (麻辣小熊餅乾)
2015-07-15 01:05:00生意不好不會自己來 請員工幹嘛
作者: popgreen (綠) 2015-07-15 01:05:00
傻瓜冰茶??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7-15 01:05:00幾千也要凹,罰她30萬看要不要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2015-07-15 01:07:00所以你們ㄧ杯賣多少?5塊?10塊?更!!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7-15 01:07:00可是許多政商關係良好的大企業根本就.....檢舉過也沒用反而檢舉的人....呵呵呵 下場何止用慘來形容...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5-07-15 01:09:00
沒生意自己做 還請人
作者: cccwahaha (死老百姓) 2015-07-15 01:09:00
應該是什麼老板只給的起什麼新水 希望他倒店
作者:
SentoS (HI~)
2015-07-15 01:10:00先罰再說啦,甚麼樣的垃圾就有甚麼樣的罰則啦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5-07-15 01:12:00
很好啊 那你給什麼商品我付什麼錢啊 一杯飲料我付2塊
作者:
marx0126 (What's up?)
2015-07-15 01:55:00ˋ台灣慣老闆的標準嘴臉 還一堆資方走狗也認同也很可笑
作者:
roktzzt (阿銀)
2015-07-15 05:29:00是不會設計活動喔 能不能賺錢 靠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