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控飲料店時薪僅60元 店家:什麼工作拿什麼薪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07-13 23: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屏東某間知名連鎖飲料店遭15歲離職少女指控未達法定標準薪資,時薪試用期僅給55元,
試用期結束後也僅60元,遲到1分鐘還要扣10元,且到職未滿1個月離職也要被扣錢。另外
,少女因未滿16歲仍屬童工,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但少女稱自己每天工時達12小時,已
明顯違法。針對種種指控,店家出面解釋,強調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什麼樣的薪水。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少女今年剛好國中畢業,想趁閒暇時間賺點錢,因此到家裡附近
飲料店打工,不料卻被店家壓榨。受害少女說,她工作8天後離職,工時約有68小時,但
只拿到1千多元,且店家至今還沒給她薪水,原本也不想要鬧上媒體,只想和平處理,但
店家卻完全不想理她。
店家在事件爆發後,承諾會補給少女薪水,不過店長在受訪時說,這邊是鄉下地方,沒什
麼客人生意不太好,覺得要做什麼工作,就會得到怎麼樣的薪水。
屏東縣勞動處接獲檢舉上門稽查,勞檢員表示,工作超時和非法雇用童工的部分,最重可
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下,或是6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78288
5.備註:
可是瑞凡 7/1起不管什麼工作 最低時薪是12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