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77526 (小俊)》之銘言:
: ◎公司名稱:
: Vanture Lab. 創業咖啡
: 事件概述:
: 我朋友的弟弟這裡打工上班四天
: 被告知不適合請他離職
: 但是這四天完全沒有薪水!
: 我們在他臉書留言還被嗆"魯蛇"
: 現在我們幾個人有留言的都被封鎖,真的很生氣rrrrrr
: 有圖有證據!
: http://i.imgur.com/yWoeCpE.jpg
: 傳送門
: https://m.facebook.com/venture.lab.88
:
不用給啊 上一天班回去、一週或一個月甚至三個月以內都可以算是試用
試用期是可以不給薪水的
不然你以為店怎麼開 每個員工都想要薪水 那店面的房租怎麼來
以為老闆那麼好當 錢那麼好賺?
賣一杯咖啡才賺五塊錢一天要賣多少杯才能打平店租啊
台北最便宜的店面最便宜算10萬好了 一天要賺3333元
那一天要賣666杯 一天營業12小時好了 一小時要賣55杯 平均1分鐘要賣一杯才能持平
怎麼可能會讓試用期員工隨便給薪呢 中午有供餐就要偷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