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輔大女學生白骨命案 凶嫌黃文進被判無1

作者: A791027A (北風)   2015-07-17 12:43:44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輔大女學生白骨命案 凶嫌黃文進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輔大女學生白骨命案 凶嫌黃文進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5/07/16 16: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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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出該名輔大陳姓女大生身世坎坷。(圖/翻攝自Disp BBS)▲檢警查出該名輔大
陳姓女大生身世坎坷。(圖/翻攝自Disp BBS)
徵信社業者黃文進涉嫌殺害輔仁大學陳姓女學生,又將遺體挖洞埋屍,被人發現挖出時只
剩下白骨,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黃男手法不算兇殘,因此判黃男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則
以「2013年蘇祿軍殺害大馬警察」事件比較,認為黃男手法屬於「輕手法」而維持原判,
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仍維持同樣見解,最後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女因男友劈腿,她為求復合找人施法,因而認識徵信業者黃文進,但黃男卻
貪圖陳女美色,不僅下藥迷昏陳女,乘機性侵拍裸照、誘騙陳女交往,還慫恿陳女變賣父
母留給她的房子。
黃男榨光陳女錢財後竟說要回歸家庭,要求與陳女分手,但陳女不肯,黃男便下要將陳女
迷昏,再用瓦斯噴進陳女口鼻,導致陳女一氧化碳缺氧致死,事後將遺體帶到烏日區環中
路某高架橋下埋屍。
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黃男犯案手法為「非屬最嚴重犯罪」,因此判無期徒刑,台中高分
院也維持原判,理由同樣是認為黃男手法不算兇殘,還以2013年菲律賓反叛武裝份子「蘇
祿軍」殺人手法做比較,最高法院16日審理後仍維持同樣見解,黃男因此被判無期徒刑定
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nownews.com/n/2015/07/16/1750425
5.備註:
他讓女生生前已經身敗名裂,人財兩失
逼哀啊~~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7-17 12:44:00
格式有點亂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5-07-17 12:45:00
E04 哪個法官 報一下名字
作者: honeydog7772 (哈尼狗)   2015-07-17 12:45:00
傻女孩 來我這就沒事了
作者: Bokolo (舶客樓)   2015-07-17 12:46:00
這種殺人埋屍不判死,假釋放出來可是超危險人物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5-07-17 12:46:00
恐龍是臺灣的社會亂源之一,處理玩賣台黨,再來就是這
作者: qq251988 (皇民)   2015-07-17 12:46:00
這女孩怎感覺有夠蠢 被脅迫交往就乖乖吞下去?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5-07-17 12:47:00
個。自由心証瞎搞沒我的事,爽爽亂判。殺人,強姦,酒駕一再犯,XXX幫兇都該死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5-07-17 12:48:00
不算兇殘? 話都他們在講
作者: doyouself (ROCK)   2015-07-17 12:48:00
怎麼開始檢討死者了…
作者: wheat1130   2015-07-17 12:49:00
幹 我難過
作者: Gallardo   2015-07-17 12:49:00
記者怎麼可能會寫法官名字 都是自己人 別得罪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獅)   2015-07-17 12:49:00
台灣殺一兩個人是不會判死的 ^_<
作者: gr1031 (G.R.)   2015-07-17 12:50:00
不算兇殘?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15-07-17 12:50:00
死者無法幫自己發聲 只能任由其他人胡搞 然後假釋又浮濫
作者: truechk (.............)   2015-07-17 12:50:00
終生不得假釋再來講無期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7-17 12:50:00
輕手法是真的有還是自己發明的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7-17 12:52:00
用瓦斯毒死只是怕血跡反應跟滅證容易吧
作者: netsphere (Ruby&Waku)   2015-07-17 12:53:00
侏羅紀法院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7-17 12:55:00
下藥脅迫把人榨乾後殺害根本兇殘
作者: JessicaA1ba (桑拉)   2015-07-17 12:56:00
這款法官?沒幾年就假釋出獄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籤~)   2015-07-17 12:59:00
台灣法律仁喔 ㄏㄏ 不意外
作者: emilio0209 (小艾)   2015-07-17 13:02:00
純噓恐龍法官
作者: olli   2015-07-17 13:05:00
輕手法 XDDDDD
作者: whatzup1124 (我是幹嘛)   2015-07-17 13:07:00
幹...我好像偶爾有經過那附近
作者: aadsl (aaids)   2015-07-17 13:09:00
謝謝法官 哪天在104看到誠徵 職業殺手 我也不意外了
作者: victoryuy (Victor)   2015-07-17 13:10:00
google一下就有判決輸了 好像是女法官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5-07-17 13:11:00
廢死:腥味。穴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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