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 這種奇文 連看都懶得看
不外乎 結論就是中華民國非法占領台灣
好啦 快拿你們什麼舊金山和約
去國際法庭告一下 告一下中華民國政府
不然一直對島內獨獨 洗腦有屁用 ??
去告一下 就知道誰比較有道理了
笑你們 不敢啦 繼續洗腦很好用阿 XD
※ 引述《tcpic (麻雀)》之銘言:
: ※ 引述《chejrk (kkman)》之銘言:
: : 駁臺灣地位未定 外交部盼勿自我否定國格
: 但是對於中國只能稱大陸 不能稱中華民國
: : 2015-07-16 23:01:02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 : 外交部今天強調,中華民國政府擁有臺澎主權不僅具有國際法法理基礎,也有長達70年依據
: : 憲法行使主權事實,盼國人切勿自我否定國格。
: 然後不提憲法是35省代表 跟台灣沒啥關係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沒3X省了
: 喔對了1946說要制憲的是 國民政府主席 這個國民政府主席還是KMT內部自己票選的
: : 近期有人士投書媒體,重提臺灣法律地位未定論點,並以曲解前外交部長葉公超談話為佐證
: : ,外交部今晚再提出解釋。
: : 首先,外交部鄭重指出,民國34年(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並非根據「軍事占領」取得臺澎
: : 主權。
: 當然不是根據軍事占領取得主權阿 根本沒取得主權好嗎
: : 外交部說明,關於中華民國收復臺澎領土主權的法律依據,是1943年12月「開羅宣言」、
: : 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及1945年9月「日本降伏文書」等一系列由中、英、美、蘇、日等
: : 國元首或全權代表分別宣示或簽定具有國際法效力法律文書。這3項法律文件並經中、美、
: : 日3國收入其條約或國際協定彙編。
: 依照國際法與慣例 應以終局條約 舊金山和約來論處台灣地位
: 舊金山和約說的是"放棄" 而沒有指定要怎麼處理
: 前面的開羅宣言 波茲坦 日本降伏文書 效力都應以新契約
: 為主 外交部不要出來互相搞混
: : 且中華民國收復對臺澎地區主權,在1951年「舊金山和約」授權締結的1952年「中日和約」
: : 中再確認,殆無疑義。
: :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收復日本透過侵略與不平等條約取得的領土,並非掠奪外國領土,情
: : 形完全不同,不發生軍事占領問題。
: 馬關條約"不是"不平等合約 沒有那種你打贏了就叫平等 輸了就是不平等的
: 日本人跟清帝國真刀真槍打下來 甚麼地方不公平?
: 同時 即便清帝國佔領台灣 也只佔領了一小塊
: 實際上整個台灣的實際統治權 是在日本時代 建立起來包含大部分地區的
: : 其次,中華民國政府自始即堅決反對所謂「臺灣地位未定論」,中華民國依「開羅宣言」等
: : 一系列國際法律文件恢復對臺澎行使主權事實。
: 終局條約論 謝謝
: 打架打贏之前談著怎麼分戰利品 跟最後談好怎麼分 很好懂吧?
: : 至於在1950年6月27日美國政府在韓戰爆發後宣布臺灣海峽中立化,將臺灣地位進行凍結,
: : 以待太平洋安全恢復、由同盟國與日本和平解決,或由聯合國加以決定;前外交部長葉公超
: : 因此在1950年6月28日發布聲明,強調美國政府的提議,不影響臺灣主權。
: 因為跟中華民國沒關係啊...
: : 葉公超當時表示:「臺灣係中國領土之一部份,乃為各國所公認,美國政府在其備忘錄中,
: : 向中國所為之上項提議,當不影響開羅會議關於臺灣未來地位之決定,亦不影響中國對臺灣
: : 之主權。」中華民國依據「開羅宣言」等決議擁有臺澎主權乃是歷史事實及政府一貫主張,
: : 不因他國政策變動而有所減損。
: 311美國人從日本逃來台灣 是跟AIT辦理不須經過ROC海關
: 美國的法律是 台灣關係法 而非 中華民國關係法
: 馬英九上次選舉口號是 台灣加油讚 不是中華民國加油讚
: 外交部說 中華民國是國號 可見有人錯亂了
: : 事實上,包括美國、日本及法國在內世界主要國家戰後都在臺北設立駐華使館,由此可知,
: : 各國事實上也承認臺澎回歸為中華民國領土。而美國總統尼克森也在1972年2月22日保證,
: : 未來美國將不再提出臺灣地位未定聲明。
: 這邊的亮點是外交部表示 金門馬祖跟台灣澎湖要分開來看 這是對的
: 然後外交部似乎忘了 即使是軟到不行的歐巴馬 在現在的時空背景
: 似乎是美國總統 似乎是要重返亞洲
: : 另再根據國際法權威英國劍橋大學教授克若福(James Crawford)在「國際法上國家的創立
: : 」(TheCreation of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Law)書中認為,1952年「中日和約」第2
: : 條日本未指明對象放棄臺澎主權不能解釋為臺灣因歸屬不明而被視為「無主地」,因為臺灣
: : 、澎湖早已由有效的政府,也就是中華民國政府所控制。
: 軍事占領地 不表示擁有主權 不然被美國佔領過的地方都是美國的
: : 因此較妥適的觀點應為,日本在和約中放棄臺澎,以及戰時同盟國之間透過3項法律文件應
: : 將臺灣歸還給「中國」的承諾,再加上臺灣由被日本承認的「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持續
: : 有效占領,而因此臺澎主權應該歸還中華民國。
: : 認為,基於上述理由,臺澎兩地應已由日本歸還中國。
: 為甚麼是三項 不是四項? 開羅 波茲坦 中日和約,舊金山呢? 算術很差喔
: : 聯合新聞網
: : http://udn.com/news/story/1/106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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