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l62 (就是我)》之銘言:
: 講"坐公車一段十幾塊 還想怎麼樣? "這種鬼話
: 照你這樣講那我花幾百塊一千多搭高鐵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車上不能有小孩吵鬧聲?
: 唉
是您沒想清楚 這段鬼話十分之有道理
從台北到左營1630元 跑339公里 每1元跑208公尺
台北公車一段票是15元 15x208=>3120公尺
是的 高鐵和公車其實是一樣便宜
它們都叫『大眾交通工具』 都是經過特許 政府都是有補貼的
有在賺錢的人都是有貼錢進去的 而且連『那個吵鬧的小孩』
他未來賺得錢也被貼進去了 (就像吵得要死的退休金問題 我們欠
後代的錢可多了)
別人都有幫你出錢的 而且還出了不少 像是那個從來不坐公車的郭台銘
不能看誰不爽就叫誰下車的 它有它的規距 要趕人下車 要看看使用者
有沒有違反使用的規距
這對母子違反那一條? 反而是這個司機是不是違反了公司的規定
要排除其它人的權利 享受不受打擾的私人空間 是要花非常非常多的錢的
比方說 高鐵 就得把整個車廂的票全部買下來 還不免有人要路過
花那幾百塊 一千多是辦不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