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5億捐款剩7.5億 高雄氣爆災民:怎麼花的

作者: yanggiin (文組pollo只有1001招!)   2015-07-18 14:17:59
※ 引述《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之銘言:
: ※ 引述《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之銘言:
: [del.]
: : 5.備註:
: : 有沒有中時記者不會查高雄市社會局網站的八卦?
: : 好啦這不是重點,我想說的重點是我大概知道yahoo的留言區為什麼會這麼偏激,
: : 因為他們的留言區禁止貼網址阿。
: : 附圖 http://imgur.com/fTXK9uU
: : 藍色多腦殘不是沒有原因的。
: 你講錯了,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預算規定在這裡。
: 第 6 條 基金會之基金為新臺幣一百億元,除鼓勵民間捐助外,由主管機關逐年編列

: 算捐助。
: 創立基金新臺幣五億元,由主管機關於第一個年度編足預算捐助。
: 第 7 條 基金會之捐助及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 一、宗旨。
: 二、名稱。
: 三、基金會及分會會址。
: 四、基金種類、數額、保管及運用方法。
: 五、業務項目。
: 六、組織。
: 七、人事管理。
: 八、業務及財務之監督及管理。
: 九、法律扶助之申請、審查及覆議等。
: 十、董事會及監察人會議。
: 十一、幹部及職員。
: 十二、會計。
: 十三、章程之變更。
: 十四、依本法授權訂定之辦法,其訂定、修正及廢止程序。
: 十五、財產處分之程序。
: 十六、解散事由、清算程序及賸餘財產之歸屬。
: 十七、其他依本法所定重要事項。
: 第 8 條 主管機關應依基金會業務需求,逐年編列預算補助。
: 中央政府相關部會應編列補助款補助之。
: 基金會其他經費來源如下:
: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之補助款。
: 二、支付公庫之緩起訴處分金或協商判決金。
: 三、全國性及各地方律師公會之捐贈。
: 四、基金之孳息。
: 五、受扶助人依本法所分擔或負擔之酬金及必要費用。
: 六、其他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 七、其他收入。
: 前項第三款、第六款、第七款之收入,於會計年度結束後之結餘款,應轉入第六條第一

: 所定之基金。
: 第三項第二款之經費,由主管機關依前三年度平均總金額百分之十五,併同第一項預算

: 列之。
不知道你在想什麼耶
重大公益問題律師就要無償打官司嗎?
重大公益問題醫生救治病人要不要薪水?
貼了成立的章程跟預算出來能解釋什麼?
你知道法扶的案件大多數都是委由在外開業的律師處理的嗎?
法扶無償去接受扶助人的案件,再花錢把案件pass給外面的律師處理
另外訴訟本身都要訴訟費用,求償金額越高訴訟費用約高,這些錢難道要法扶自己吸收?
律師自己處理?
一句重大公益案件就都要別人免費,跟塵暴的那些恐龍家屬有什麼兩樣?
你唐美娜?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甚麼SHE)   2015-07-18 14:18:00
不 我唐娜
作者: guillotine (guillotine)   2015-07-18 14:19:00
當然要政府出 我們不是乞丐
作者: jimmy00520   2015-07-18 14:20:00
厚~我真的很氣 緊去甲我拿回來!!!!!!!!!!!!!
作者: deshocker (天長地老老不修)   2015-07-18 14:20:00
政府出錢控告自己 還真白痴
作者: aponla   2015-07-18 14:23:00
求償金額越高訴訟費用越高 終於有看到一些相關的回答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   2015-07-18 14:23:00
律師平常賺那麼多 幫忙災民有什麼不對 貪婪是對社會的禍害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18 14:23:00
一般訴訟律師收10-15%費用差不多
作者: Agguy (支持台北市長 蔣萬安)   2015-07-18 14:24:00
我要是律師就會免費幫這些災民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5-07-18 14:24:00
30億的訴訟費用花費1.7億算是還OK的。 行情價就這樣
作者: aponla   2015-07-18 14:25:00
但律師還真好賺.....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5-07-18 14:25:00
沒比照古美門收費就不錯了。
作者: kybay (liru)   2015-07-18 14:28:00
站著說話腰不疼 你自己先去當義工吧 呵呵
作者: yamhome   2015-07-18 14:32:00
新北市好聰明,把責任通通外推,律師費就省下來惹
作者: olin7745 (Olin)   2015-07-18 14:41:00
又再說免費和好賺了 台上一分鐘啊
作者: BOBYCHEN (轉吧!!七彩霓虹燈)   2015-07-18 14:48:00
省省吧!你根本當不上律師你以爲只是開庭時露個臉那麼簡單?
作者: m4tl6 (yuyu)   2015-07-18 15:21:00
就出張嘴的最偉大…呵呵呵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5-07-18 16:31:00
Agguy 可是你不是律師
作者: baiya   2015-07-18 16:38:00
如果我是神 我一定會毀滅地球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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