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唯一絕招:依法行政!
等等...大巨蛋為啥就可以超脫現有法規、自己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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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題!
先撇除稽查的問題是否容易,但只要抓到一次雖的就是那個眼鏡行,所以眼鏡行願不願意
冒這個風險就看個人了。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買一次隱形眼鏡需要六個月以內的處方簽,這時候我有幾個問題
出現了~
1.我近視750度~800度,隱形眼鏡都是750的。那我看完醫生得到處方籤之後說要戴750度
我可不可以跟認識的人揪團一口氣買個超過半年份...??
因為報導中也沒有提到細項(ex:購買上限),這樣子不就行了?
一次買多、一盒的單價還會更便宜嘞~
2.去醫院給醫生看得到的處方簽會有甚麼內容? 度數、散光 還有啥?
記得之前去給某個驗光師驗光後去配戴眼鏡,結果戴的頭好暈...
如果發生這種狀況還要去醫院掛號排隊再重看一次...
台北市能給我掛號免費、處方籤免費嗎?
柯p大概是無視醫院排隊/擠爆醫院看名醫的人潮,還是他跟眼科醫師比較好?
3.日拋型隱形眼鏡也算在這法規內?還是只有長戴的隱形眼鏡才需要這樣子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