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疑歧視同性戀 男子欲與狗結婚遭老闆解雇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07-19 20:10:08
※ 引述《tsohg (不爭之爭)》之銘言:
: 同志要求能結婚 就我知道的幾個點
: 主要是某些危急情況受限法規 沒有婚姻關係的戀人=外人
: 比方你相守半輩子的人需要緊急動手術
: 但一定要家屬簽名同意..可是你不能幫他簽
你知道你所謂要求能結婚的理由,簽手術同意書
根本是謊話假議題嗎?
醫療法第63條規定「關係人」是可以簽手術同意書
另外依據「醫療機構施行手術及麻醉告知暨取得病人同意指導原則」
這個關係人的定義
原則上係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或依法令或契約關係,對病人
負有保護義務之人,如監護人、少年保護官、學校教職員、肇事駕駛人、軍警消防人員等

所以理論上同居的男女朋友、男男朋友、女女朋友、或是摯友其實都可以簽手術同意書
如果有醫院根你說只有家屬才能簽,請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
條文就訂在那邊,不要自己不用還在那邊哭哭說不能簽,很好笑
至於你說怎麼證明同居? 相守半輩子,不會遷個戶籍喔
作者: bigheadpro (極凶麒麟)   2015-07-19 20:11:00
會有優先權的問題...如兄弟跑來說"我不放棄急救"在民法上的優先權會高於同居的關係人...然後就進入誠意模式...
作者: rexx0520 (喵嗚☆雷克斯)   2015-07-19 20:12:00
優先權關係 還有死亡財產分配問題
作者: bigheadpro (極凶麒麟)   2015-07-19 20:12:00
這是我上次聽到某檢察官演講的時候說的...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5-07-19 20:13:00
或許檢察官也讓自己的權利睡著惹阿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5-07-19 20:13:00
就卡優先權啊 手術同意書爭議比較少聽到 大多財產分配同樣是伴侶 異性婚姻關係優先權>>同性戀法律未保障伴侶這個也是同志議題支持者常拿出來討論的議題
作者: secret1414 (我願當你的R20)   2015-07-19 20:27:00
你真懂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5-07-19 20:29:00
甲甲都不唸書 不意外
作者: noobie (noobie)   2015-07-19 20:29:00
想了解得否事先自己指/簽訂誰得優先簽手術同意書?
作者: moonphase (′・(ェ)・`)   2015-07-19 20:43:00
先了解實務上同性戀能不能申請同居證明?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5-07-19 21:05:00
連1F的問題都無法搞定,這種理由也只是跟舔女童一樣程度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5-07-19 21:38:00
同性扮侶玩扮家家酒扮婚禮不拿夫妻的條文規定來扮怎麼會像阿?難道有人仿製鳥巢不拿稻草而去拿鐵線來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