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配隱形眼鏡需處方籤惹議 柯P:法令要遵守
台北市府宣布買隱形眼鏡需有6個月內處方籤,市長柯文
哲今說,中央政府早就有此規定,政府公布的法令不能只
是參考用。田裕華攝
2015年07月20日17:21
台北市日前宣布買隱形眼鏡需要6個月內的處方籤,引起
民眾反彈。台北市長柯文哲今表示,衛生局長黃世傑告訴
他,早在1975年衛生署就有此規定,今年6月8日衛生福利
部又發新聞稿,要求隱形眼鏡販售需有處方籤。
他強調,要建立一個新文化。政府公布法令是給民眾遵守
的,不是參考用的,如果衛福部都這樣講,就應該做,如
果做不到,衛福部應該自己把公文撤回去。柯表示很討厭
政府發布命令只是說說而已,既然要發布就要做。
柯文哲說,中央政府發布命令,大家都看看、聽聽就好,
「哪有這回事」,既然做不到就不要實施;地方政府看一
看如果覺得有道理那就做,這個命令既然有函文,就要做
。
至於衛生局將規定放寬,柯表示,目前規定18歲以下與第
一次買隱形眼鏡者需要處方籤,該怎麼執行,會加以規定
,但犯法還是會處罰,這幾天政策應該就會上路。
如何取締違法?柯文哲先是笑說「現在有很多替代役」,
但幕僚在一旁直說有確定再講,柯隨即改口稱「這讓衛生
局去抓」。(張博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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