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的,所謂的故宮寶物就是蔣介石政權從中國運來台灣的,
一開始宣稱是國府當局為了避免中日戰爭造成的毀壞,蔣軍勢必攜帶這些寶物四處逃亡,
最後寶物隨著二戰結束有部分較珍貴的得以倖存;又碰上了國共內戰,
蔣軍繼續攜帶這些寶物逃亡,裝船運往台灣;在此之後當局下令建築故宮博物院,
以保存這些寶物。
這些原本不屬台灣的故宮寶物之保存,就是中華民國史觀最為津津樂道的,
而且也一度被當局吹噓說「我們的努力讓這些寶物免於文革時期遭紅衛兵搗毀」云云,
但當局一直對古物保護抱持著大小眼的態度,寧願集中精力保住故宮文物,
也不願投入台灣早期古蹟文物的保存工作,尤其是曾被當局棄如敝屣的日治文物。
另一方面,中國正以當年動員愛國寶物收藏家購回外流寶物,
或採用國際訴訟以奪回外流寶物,當然會使這些「滯台故宮文物」
面臨被中國以商業或法律手段奪去的危機;此外由於台灣不具備聯合國會員身分,
這些故宮寶物也當然不會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保障。
如果台灣以後能順利立國,那麼這些尾大不掉的故宮文物該如何處置?
要我們繼續保存這些原本不屬台灣的燙手山芋嗎?還是再一次被土八路玩到壞?